财经

Grabcar遇车祸
保险不赔维修费

(吉隆坡2日讯)一名Grabcar司机指出,他在载送顾客途中遇上小车祸,车门被撞损,原以为公司所购买的保险可作出赔偿,之后发现原来不受保。

司机林金华透露,他4月13日傍晚载送4名使用共乘服务GrabShare的乘客时,在即将抵达目的地时,发生小车祸。



“事关其中一名中学生乘客突然擅自打开车门,结果后方驶来的摩托车骑士撞上车门蒙受轻伤,所幸乘客无恙。”

他说,事发后摩托车骑士坚持报警,他咨询Grabcar客服人员时,职员告知将把该事件记录在案,也要他如实告诉警方事发经过及透露本身是电子召车司机,并指公司会要求乘客赔偿。

林金华今日在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陪同下在记者会指出,虽然事后他多次拨电给公司咨询赔偿一事,唯其哥哥上公司查询时,才得知所有记录已被删除,且不会获得赔偿,本身也因如实报案而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赔。

“公司职员也告知,公司保险仅赔偿乘客或司机的医药费,但不包括车子维修费用或其他财物损失;我也发现该公司所谓的保险,是公司自费支付乘客或司机的医药费,非受保于保险公司。”

他感叹,如今需自付1000令吉的车门维修费用,还接获陆路交通局300令吉的罚单,原本指会赔偿的肇祸乘客也不了了之。



林立迎(右二起)、林金华和林金荣针对Grabcar司机与乘客的保险问题召开记者会,左起游佳豪、赖俊权和蔡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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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宝马撞死女小贩案】被控聚众殴斗 死者丈夫儿子判DNAA

(槟城6日讯)涉及“宝马撞死女小贩案”案件中的死者丈夫及儿子,在车祸现场涉嫌斗殴,今日被判释放不代表无罪(DNAA)。

2名被告分别是60岁蔡美发(译音)及38岁蔡忠铭(译音)。他们各别是案中死者陈泳蒨(59岁)的丈夫和儿子。

此案原定今日在槟城乔治市推事庭开审,不过,主控官阿蒂卡向法庭指出,因早前原告,即宝马司机已撤销案件,槟州检察署主任也已接受被告们的陈情信。

2名被告今日在代表律师西门慕拉里陪同下,在乔治市推事庭聆听审讯。

推事茜蒂努鲁基于上述说法,宣判2名被告释放不代表无罪。

根据控状,2名被告被控于2023年5月8日早上约10时,在丹绒武雅骆葆亨路发生的死亡车祸现场涉及殴斗,触犯刑事法典第160条文(聚众斗殴)。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多6个月,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去年5月19日在推事庭被提控时否认有罪,获准每人700令吉保释。

华裔妇女陈泳蒨于同年5月8日早上10时,独乘摩托车到巴刹买菜后,返家途中,在骆葆亨路遭一辆宝马汽车从后撞击,现场去世。

死者家属到场后情绪激动,与涉事司机和家人在交警面前发生斗殴,过程被当地住家的闭路电视摄录,也在社交媒体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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