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李显扬:可闭门审理
挑战遗嘱就上庭

李显扬在面子书上指李光耀的最终版遗嘱,实际上“仅是”重新回到最初版本。

(新加坡17日讯)若要挑战最终版遗嘱,带上庭吧!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胞弟李显扬今日逐点反驳李显龙就父亲兼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遗嘱方面的质疑,直指若李显龙要挑战该最终版遗嘱,就应通过法律途径这么做。



李显扬今午在其面子书上两次刊登长文,指李光耀的最终版遗嘱,实际上“仅是”重新回到最初版本。遗嘱执行人取得庭令后,挑战遗嘱有效性的门槛会变得更高。

“李显龙当时的私人律师黄鲁胜不可能没有告诉他这一点,当时也没有通过任何方式挑战申请庭令的程序。”

李显龙:应私下解决

李显龙日前在宣誓声明中指出,他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挑战遗嘱有效性,是因为他认为此时应私下解决,公开审讯只会损坏李光耀与家族的声誉。

针对这说法,李显扬指遗嘱庭令的审讯可闭门审理:“挑战(遗嘱)的适当渠道是上庭”。



根据李显龙的宣誓声明,2013年12月让李光耀签署遗嘱最终版的两名律师,进出李光耀住家的时间不到15分钟,因此对李光耀是否充分了解遗嘱内容,以及两名律师有否给予独立和恰当法律建议的程序提出质疑。

对此李显扬拿出两名律师当时档案记录,指李光耀“阅读了遗嘱的每一行字”,满意程度足以让他在律师见证下,在每一页签名。两名律师也指出,当时李光耀的助手也在场。

李显扬说,遗嘱只有四页篇幅,这是李光耀“见过且熟悉的文件”,以此试图解释花15分钟立遗嘱不算短。

“李显龙谈话前后不一”

李显扬今早7时09分再度贴文表示,曾是李显龙私人律师的黄鲁胜,现在是总检察官。

他也引述了两段李显龙曾说的话。

他写道,第一段话是在2015年4月13日的国会,李显龙致词表示“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按照李先生所奋斗和生活的理想而尊重他。李先生一生中都清楚表明,他不需要也不想要有任何的纪念碑。李先生很小心,不允许个人崇拜发生,自己更不会鼓励如此。”

李显扬也附上另一段由李显龙私人律师黄鲁胜在2015年9月18日,所发给李显扬和李玮玲律师的信。

这段话内容为:“李先生从没有说过自己反对任何纪念碑。相反的,李先生认为让新加坡拥有适当的纪念碑是必要的,来纪念新加坡的建国之父,包括自己,并也深思熟虑如何这样做。就如他说的‘这个地方需要英雄’。”

李显扬次儿也无意从政

继李显龙总理的儿子李鸿毅和李显扬的大儿子李绳武表示无意从政后,李显扬的二儿子李桓武,昨天也表示对从政不感兴趣。

李绳武(32岁)昨天凌晨3时许在个人面子书页面上撰文,表示“从未有从政的念头”,并指“国家必须大于一个家族”。

李桓武(31岁)随后转载哥哥贴文,附上一段文字说:“幸好你们(指朋友圈)了解我,没揣测我是否对从政感兴趣”,间接也表明无意从政立场。

李光耀于2015年3月病逝,当时其家人都出现在葬礼。左起为何晶、李浩毅女友毛婷、李浩毅、李修齐、李显龙、李鸿毅、李毅鹏、李恒武、李显扬、林学芬、李绳武及李韶武。

反应

 

商法律

妈妈留12笔土地 他做错1件事无法继承

(台北7日讯)遗产分配细节多,若无特别立遗嘱,一般多半会用应继分方式进行分配,但法律上也有特留分,避免往生者预立遗嘱时特别偏爱某位继承人,保障拿到遗产的最低比例。

事实上,许多法院判决也显示,有些人因为生前没有尽孝,甚至对长辈出言不逊,最后连特留分都拿不到。

一位韩姓男子上有6名兄姐,排行家中老么,但他染有恶习、生活挥霍是家族中头痛人物,曾多次对母亲口出恶言,甚至呛声“赶快去死一死”让母亲情绪崩溃,多次对其他子孙表示,“绝不让他继承财产。”

母亲过世后,其他6名兄姐共同提出“确认继承权不存在”之诉,多位子孙出庭作证,且韩男多次未到庭,最终法院判决,母亲留下的12笔土地韩男一毛都拿不到,不得继承遗产。

当时法官提到,依民法规定,对被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经被继承人表示不得继承者,即丧失其继承权。另一起类似案件则是,一位住在台北市的陈姓妇人在养母过世后,对养父不闻不问,等到养父过世后却跳出来争产,法院认定陈女没有尽孝,判她败诉。

除了不孝可能会丧失继承权之外,民法第1145条规定,针对多项情形进行规范,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或湮灭被继承人关于继承之遗嘱者;以诈欺或胁迫使被继承人为关于继承之遗嘱,或使其撤回或变更之者;以及故意致被继承人或应继承人于死或虽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等状况。

新闻来源:中时新闻网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