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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与同党趁金沙赌场系统失误
多领314万奖励金

女商人的同谋印度商人法里德(左)和莎巴娜比(右)在律师(中间)陪同下步出法庭。(联合早报档案照)
女商人的同谋印度商人法里德(左)和莎巴娜比(右)在律师(中间)陪同下步出法庭。(联合早报档案照)

(新加坡26日讯)香港女商人串谋两同党,趁新加坡滨海湾金沙赌场系统失误多领取100多万新元(约314万令吉)奖励金,被判监12至26个月。3人今早(7月26日)到新加坡高庭上诉,表示用合法途径赌博赢钱,控方不能指他们不诚实挪用赌场现金,要求获判无罪。

女商人何文育(38岁)及印度商人法里德(42岁)和莎巴娜比(34岁),被指在2014年勾结诈领102万9200新元的金沙奖励现金(Sands Bonus Dollars),遭新加坡滨海湾金沙起诉。



新明日报报道,3人另外也涉及刑事案,被控不诚实盗用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罪名,由于案件涉及赌场运作的敏感资讯,因此之前进行了20多天的闭门审讯。

法官最后判三名被告罪成,女商人、男同谋和女同谋分别坐牢21个月、26个月和12个月。

判词显示,女商人当初符合资格领取100新元奖励现金,但她利用自动机器领取时发现系统失误,让她能够一再领取奖励现金,于是找来生意伙伴帮忙领取奖励现金,反复领取红利1万292次,获得102万9200新元奖励现金。

7天内赚取87万5133新元

他们把奖励现金换成筹码,通过赌博赢取现金,在4月14日至20日7天内赚取87万5133新元,直到违法行为东窗事发,先后被捕。



3人今早到高庭上诉,代表律师表示,被告没有出老千,钱是通过合法途径赢的,而且赌场职员的供证也说,金沙奖励现金不能直接套现,控方不能以刑事法典第403节条文,指被告非法挪用赌场现金,要法官判被告无罪。

律师说,法里德也到圣淘沙名胜世界赌博,赢了好几十万元,警方从三被告起获至少130余万元,金沙赌场基本上没蒙受损失。

法官审讯后保留判决,择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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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城市建赌场错误报道 警总长:网站总编今早录供

(吉隆坡6日讯)英文新闻网日前报道柔佛森林城市将兴建赌场的报道后,该网站总编今早到武吉阿曼录取口供。

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透露,该名人士原定于今早11时录取口供,但较后被提前至早上8时30分。

“录取口供的程序还在武吉阿曼特别调查小组(USJT)的办公室进行。”

拉扎鲁丁上周曾透露,警方是在陈志远针对一篇题为“彭博社:马来西亚考虑在森林城市开设赌场”的文章报案后,展开调查。

“根据报案内容称,该文章包含虚假、不实、未经证实的说法。”

他说,警方援引煽动法令第4(1)条文 、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调查此案。

警方早前也证实,将在近期向成功机构(BJCORP,3395,主板工业股)创办人丹斯里陈志远和云顶大马(GENM,4715,主板消费股)副主席兼总执行长丹斯里林国泰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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