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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总长:欲引渡刘特佐不获配合

(吉隆坡23日讯)距离警方放眼在年底前缉拿富商刘特佐回国的目标只剩8天,令人失望的是相关国家对我国的引渡要求不配合,让警方孤掌难鸣,然而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矢言,大马决不放弃引渡刘特佐。

“我们掌握刘特佐的行踪记录和文件,问他们(第三方国家)时,他们却说没有、指(刘特佐)不在那里;但我们的情报显示,刘特佐就在那里。



“当大马警方被要求协助时,我们都给予他们配合,他们却不懂得回报。”

阿都哈密直言,虽然这些国家与我国有引渡协议,但在引渡刘特佐一事上有欠诚意。

“大马与这些国家理应要有投桃报李的精神,但我看他们在协助缉拿刘特佐一事欠缺诚意,真的让我很失望。”

阿都哈密今天出席武吉阿曼策略与科技资源局总监移交职权仪式及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部总监职务交接仪式后,回应寻找刘特佐下落的进展。

他也说,警方虽掌握到刘特佐行踪的情报,但仍需要相关国家政府配合,才能引渡刘特佐回国受审。不过,他没透露这些国家的名字。



他指如今是科技发达时代,若刘特佐出现,该第三方国家不可能一无所知。警方将持续和第三方国家协商,寻求早日将刘特佐、其家人及同党带回大马。

根据早前报道,涉嫌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的刘特佐被指在2015年通过伦敦咨询公司亨氏(Henley & Partners)向塞浦路斯当局取得护照。报道指刘特佐在该岛国也拥有一栋价值至少500万欧元(约2326万令吉)的豪华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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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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