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出,现行1700令吉的最低薪资已不足以应付生活开销,并强调政府将逐步调升。
根据他的说法,鉴于政府相关投资公司(GLICs)的最低薪资水平已达3100令吉,因此国库控股旗下的企业,如国能和马电讯等,其最低薪资也必须提升至3000令吉,这是“不可妥协”的要求。
在此之前,政府已宣布公务员加薪计划,把最低月收入从1795令吉提高至2000令吉以上。与此同时,首相亦多次重申,目前并非重启消费税(GST)的适当时机,唯有当国民最低收入普遍提升至3000至4000令吉的水平时,才会考虑重新推出。

跨步调高最低薪
从一系列的表态来看,政府显然有意逐步将最低工资推升至3000令吉这一“首相属意的关键数字”。然而,问题随之而来:为何政府如此执着于通过提高最低薪资来抬升国民收入?
首先,马来西亚自2013年正式实施最低薪资制度以来,起薪定在900令吉。三年后的2016年,最低薪资上调至1000令吉,涨幅约11.1%;再过三年,2019年进一步提高至1100令吉,涨幅为10.0%。仅仅一年之后的2020年,全国57个主要城市的最低薪资再度提升至1200令吉,较2019年增加9.1%,而其他地区则维持在1100令吉。
随后,两年后的2022年,政府将最低薪资全面统一至1500令吉,涨幅高达25.0%;再过三年,2025年进一步上调至1700令吉,相比2022年增加13.3%。
整体来看,从2013年至2025年的12年间,最低薪资共调整了五次,平均每两到三年便会调升一次,累计涨幅高达88.9%,反映出薪资政策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在加快。
政府之所以执意逐年调高最低薪资,主要是希望以强制性的方式逐步扭转大马长期存在的“低薪压制型”经济结构。若以我国现行的贫穷线标准2589令吉作为参照,不断调升最低薪资以逐步逼近这一门槛,确实具有一定的政策逻辑与社会意义。
渐进式薪资更公平
然而,单纯依赖“一刀切”的最低薪资制度,未必能真正解决结构性问题,甚至可能因缺乏弹性而加剧企业负担。
相比之下,渐进式薪资模式无疑更为公平合理。它强调薪资增长与企业生产力、行业特性以及雇员技能提升相挂钩,既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僵化,也能激励劳资双方共同追求效率与升级。
诚然,该模式目前采取自愿性机制,推行速度可能较慢,但其渐进性与灵活性使之更契合经济现实,对雇员与雇主而言都更具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然而,自经济部长拉菲兹辞职以来,有关渐进式薪资模式的落实与进展便陷入沉寂,政府迄今未见进一步的公开说明。这种“政策真空”难免引发外界担忧:渐进式薪资模式是否会被搁置?抑或政府仍将坚持以最低薪资调整作为主要工具?
企业吃不消
一般而言,只要最低薪资的调整能够与劳工生产力的提升保持大致平衡,业者往往也会理性接受,甚至认为这是推动产业升级与保障劳工权益的必要措施。然而,这一轮最低薪资的上调,却引来不少业者的强烈反弹,普遍感到“吃不消”。
问题的症结并不单在于薪资本身的水平,而在于调整的时机。当前,企业已经面临多重成本压力:电费调涨、销售与服务税(SST)扩大税基、外籍劳工被纳入公积金缴纳范围、电子发票的落实等,这些措施叠加起来大幅推高了营运成本;与此同时,外围经济环境依旧充满不确定性,尤其是美国关税政策摇摆不定,进一步削弱出口导向型企业的信心。
在这种内外夹击的背景下,最低薪资的再度上调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使不少业者直言难以承受。
急功近利非长久之道
综上所述,最低薪资制度虽然能够在短期内迅速拉升低薪群体的收入水平,但其副作用同样明显:企业在承受高额人力成本压力下,往往被迫通过裁员或削减投资来消化成本,反而可能对就业与产业升级造成负面影响。
这种做法虽见效快,却属于急功近利而非长久稳当之举。相较之下,渐进式薪资模式更具现实意义,它通过生产力提升、技能升级与企业盈利能力挂钩,推动薪资稳步而可持续地上升,不仅能逐步化解我国经济长期存在的薪资压制现象,也能兼顾劳工与雇主的利益。
若政府真正希望摆脱“低薪困境”,渐进式薪资模式无疑才是更符合大马经济长远发展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