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总检察署确认,明日将如期在沙巴亚庇儿童法庭提控涉及已故初中一女生扎拉凯丽娜霸凌案的5名未满18岁少女。
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今日回答媒体询问时指出,控方将依刑事法典(2025年修正)第507C(1)条文继续起诉。

冀1年监禁变10年
他是回应扎拉凯丽娜母亲的律师团队早前提出的要求,呼吁暂缓提控,并建议改以第507D(2)条文起诉,因为该条文最高可判10年监禁。
律师团认为,第507C(1)条文刑罚过轻,不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性,也可能引发未来双重审判争议。
根据第507C(1)条文,任何人若以威胁、辱骂或侮辱性言辞或讯息,导致他人感到骚扰、压力、恐惧或焦虑,即属违法;一旦罪成,可判最高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杜苏基昨日确认,5名少女将在法庭面对指控;警方针对扎拉凯丽娜死亡案的调查,包括即将展开的验尸庭聆讯,仍会继续进行,并不受提控程序影响。
扎拉凯丽娜于7月16日清晨被发现昏迷在校内宿舍附近的沟渠中,送往亚庇伊丽莎白女王第一医院抢救无效,翌日不幸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