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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海底隧道案续审 证人指林冠英曾指示开设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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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3日讯)商人纳那拉惹供称,槟州前首席部长在8年前指示他开设银行户头,以便转交与计划有关的款项。

涉及的计划案今日续审,第37名关键证人纳那拉惹供称,他在2017年8月期间,透过自己持有的公司Bumi Muhibah向付款。

林冠英
林冠英上庭时,向庭外媒体挥手打招呼。

他指出,其公司持有一个以783结尾的联昌银行户头,而他拥有该户头的全面使用权。

和我是在一辆车内交谈时,谈到此事。”

纳那拉惹供称,他早在同年5月与另一名商人拿督扎鲁会面时,已讨论须另外设立公司户头一事,以方便向转交资金。

“扎鲁希望我成为‘中间人’,由他将款项交给我,再由我转交,因为当时我并没有任何政治背景。”

他补充,扎鲁之后将他介绍给

他也告诉法庭,他首次担任“中间人”是在2017年8月20日,当时他接获指示,将100万令吉交给

“在那之前的前几天,扎鲁在颐思殿酒店将两个行李袋交给我,每个袋子里装有100万令吉,他将行李袋放进我的车后便离开了。”

他说,他回到家后把两个行李袋放进书房。

“我检查了两个袋子,发现里面装满100令吉钞票。我还把书房锁上,避免他人进入。”

纳那拉惹续供称,扎鲁在2017年8月20日联络他,要求他携带其中一个袋子出门。

“扎鲁说,我们要从溫特沃斯酒店载前往Publika。”

法官阿祖拉在今日审讯期间宣布,由于纳那拉惹身体不适,本案展至至8月19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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