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从8月1日起,雪兰莪州内4个地方政府将与雪州大臣机构(MBI)及Rantaian Mesra有限公司合作,接管与管理路边泊车位,但是现有的泊车费率和付款方式将保持不变。
雪兰莪州政府宣布,涉及的地方政府包括:莎阿南市政厅(MBSA)、八打灵再也市政厅(MBPJ)、梳邦再也市政厅(MBSJ)以及士拉央市议会(MPS)。
雪州地方政府、旅游及新村事务行政议员拿督黄瑞林说,此举主要是提高整体泊车服务的效率与收入,同时解决目前泊车管理低效的问题,并希望透过集中管理,将当前仅约30%的收入征收率,提升至60至80%。
“目前,所收到的收入很低,还有人投诉管理问题,如双层停车没有执法等。”
他今日在雪州议会附加大楼召开的记者会上回应网媒关于一家公司据称取得州内50%泊车收入的指控,并澄清这是因为原有4个地方政府与各自管理公司的合约期满,故而重新委任管理方。
他指出,过往各地方政府采用两种方式管理泊车:一是自行营运,二是委托私人公司。今年,雪州大臣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吸引了26家公司竞标,最终有3家公司中标。

采新收入分配制
黄瑞林强调,按照新的收入分配机制,泊车收入,包括罚单收入将由地方政府获得40%,雪州大臣机构10%,而负责管理的公司则取得50%,但地方政府依然保有监管权。
他举例,若灵市政厅年泊车收入达1800万令吉,市政厅便可取得当中40%;负责公司不仅负责路边泊车格的日常维修,还需支付执法人员的薪资,并将引入新科技提升泊车管理系统,包括安装闭路电视。
至于合约年限,他解释,新协议不同于过去长达30年的特许经营,而是采用“10+5年”的机制,期间将进行绩效审核,确保公司履行责任。
出席记者会者还包括雪州大臣机构总经理莫哈末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