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扩大版销售与服务税(SST),在许多层面上,已与当年被时任反对党大肆妖魔化的消费税(GST)无异,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在于,当年消费税统一征收6%的税率,而此次销售与服务税扩展征税范围后,部分项目的税率却超过6%。
这项扩大版销售与服务税一经实施,预料将引发新一波通货膨胀,以及人民感知上的“阵痛期”;相关商家也必然陷入调整不及的混乱局面。
而这一切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因为当年消费税实施初期,我国亦曾经历类似的“阵痛期”。然而,经过数年运行,市场和人民逐渐适应。

如果当年2018年5·09全国大选后上台执政的希望联盟政府,并非一刀切废除消费税,而是选择调降税率或豁免部分民生必需品的征税,或许我国今天的财政状况便不至于走到如此田地,以致不得不再度“大费周章”推出销售与服务税扩张版。
消费税与销售与服务税,各有其制度优势与局限。然而,作为一种获全球多数国家,尤其是众多经济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间接税制度,消费税自有其制度优势与合理性。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若我国也顺应国际通行模式推行消费税,原本也无可厚非。
牵涉政治考量
但遗憾的是,在马来西亚,消费税从来不仅是经济课题,更深深牵涉政治考量。当年5·09大选,消费税是希盟炮轰时任国阵政府的重要议题之一。
还记得那首改编自经典儿歌的反消费税歌谣“ABCD GST”吗?——它曾深入人心,成为民间反对情绪的象征。
也正因此,若如今由希盟主导的团结政府再度重启消费税,难免被视为“自打嘴巴”,背离当年竞选承诺,面临巨大政治风险。
此外,不容忽视的是,为推行消费税,当年政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究与筹备。
政权轮替后,希盟政府仓促废除消费税,导致所有前期投入的研究与系统准备付诸东流,造成严重资源浪费。
如今,为推行扩大版销售与服务税,政府再度投入资源展开制度研究、行政协调与公众说明工作。
换句话说,从消费税到销售与服务税的政策曲折,已导致国家在税制筹备上投入“双倍成本”。这类冗长、重复、制度重建式的行政操作,恰恰是公务员编制难以“瘦身”的重要原因之一。
作者:江振鸿(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