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建议,针对不合理拖延处理大马卡申请一事,纪律处分沙巴国民登记局官员。
该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此项建议是基于一名家长提出的投诉;后者指有关官员在处理其孩子的大马卡申请过程中,未采取适当行动。
文告说,涉事官员反应迟缓,不仅影响投诉者及其孩子,也显示出官员未能履行职责、调查启动延误及案件管理效率低落等问题。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已决定将调查结果呈交给国民登记局的纪律权力机构,并建议根据1993年公共服务人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38条,对相关官员采取纪律处分。”
文告指出,该委员会建议国民登记局在布城总部设立一支特别“快速应对小组”,以深入调查案件积压的根本原因,厘清是否由于官员行为不当或其他违反程序的因素所致,以重演类似事件。
此外,该委员会也建议国民登记局更新相关处理程序,明确规定案件调查所需的时间框架,并改善标准作业程序,以确保官员拥有充足时间有效履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