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主席丹斯里林景清指出,该理事会一致通过2项关键决议,并在司法复核护权益决议中,授权他采取司法复核及适宜程序,维护及恢复华中在国家教育体制的法定地位。

该会也授权他全权处理律师委任等事宜。
林景清今日发文告时表示,此举是为了纠正制度偏差,确保华中享有宪法赋予的平等权利。
接纳四校董事会议案
他说,华中作为国家教育体系一环,享有资源的权利不容妥协,文化传承使命更需政策保障。
文告指出,华中发展理事会于6月21日在吉隆坡中华华中林上海讲堂,召开第5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大会通过修改理事会章程第1章第3条,将组织地位从“州级”(Negeri)提升至“国家级”(Kebangsaan),确立全国性代表地位。
文告说,大会同时接纳四校董事会会员议案,即建议理事会以各校对理事会捐献总额作为资源分配参考指标,优先支持积极贡献学校(如师资调配)、呼吁中央政府直接承担华中常年维修拨款、呼吁教育部立即撤销加影育华2校收生限制,恢复原设校精神,开放予乌鲁冷岳县所有华小毕业生申请入学,以实际需求作为招生依据。
此外,议案也要求政府全额承担华中水电、网络及排污费,以及敦促教育部即刻增加华裔辅导教师。
华中发展理事会也承诺多轨并进,依据大会决议与教育部协商改制中学的法定地位,必要时以司法复核护权益。
理事会也承诺整合各校议案向教育部、财政部递交正式诉求,以及呼吁教育部建立资源分配透明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