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印尼总检察署去年4月,向丰益国际(Wilmar International)旗下五家子公司提出诉讼,控告这些子公司于2021年7月至12月在印尼市场食用油短缺期间采取非法腐败行为,使印尼蒙受12.3兆印尼盾(32亿令吉)的损失。
根据《联合早报》,丰益国际星期二(6月17日)闭市后,就印尼总检察署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表声明,坚称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与食用油出口相关的所有行为都符合法规。
这五家公司是:Multimas Nabati Asahan、Multi Nabati Sulawesi、Sinar Alam Permai、Wilmar Bioenergi Indonesia和Wilmar Nabati Indonesia(统称“丰益被告方”)。

声明指出,印尼总检察署对中雅加达地方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并向印尼最高法院申请,要求丰益被告方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表明对印尼司法体系的信任,以及公司的诚信与清白。
保证金的金额为11.8兆印尼盾(约30.7亿令吉),代表所指的国家损失和丰益被告方的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益。
丰益被告方同意,并已缴纳保证金。
若最高法院维持中雅加达法院的裁决,保证金将获得退还,但若最高法院裁定丰益被告方败诉,保证金可能全部或部分被没收,视具体情况而定。
丰益被告方仍坚称,所有行为都本于诚信,且无任何腐败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