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发表留言已经成为人民的习惯,也有许多网民崇尚在文章下留言,以表示本身对有关文章的看法。
有些人发表了任何言论,都不会在意别人所发表的留言;但有些政治人物或有头有脸的人,对于别人对自己的留言却非常在意;即使他们本身没有时间去关注别人的留言,但却有专人负责代为关注。

当这些人发觉有人对他发表的留言产生不利的影响,就会采取法律行动,让这些“污蔑者”付出代价。
最近就有一名网民在社交媒体面子书上留言,遭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起诉。曾是槟州前进党党员黄宗汉,日前在槟州首长曹观友面子书专页上留言,结果接获林冠英的律师信。
不论是直接描述或没有指名道姓,即使是映射政治人物,都可能会面对法律的诉讼,更何况是剑指前首长。虽然大马拥有言论自由,但却因为被映射者也有权利去追究责任,因此即使留言,也会因此惹祸上身。虽然有关人士向林冠英公开道歉,但看来他还是吃不了,兜着走。
留言者须谨言慎行
许多新闻报道受到网民的关注,有些手痒去发表意见,认为这是社媒的常态,结果导致有关政治人物怒发冲冠,最终还须面对法律的制裁。仅仅发表一些留言,就得面对司法程序,确实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
虽然大马是一个民主国家,但所谓被污蔑或映射的人,也同样具有起诉的权力,因此留言者还须谨言慎行。
除了须上法庭,还可能被判赔偿对方,更须付出时间来应付法庭程序,简直太让人心烦。由于许多网民对一些文章具有本身的看法,因为出现了突发构想,也不怎么去注意其严重性。由于有人开始因为发表留言而被起诉,深信将让更多人醒觉,别太无所事事,在文章报道下留言。}
当大家觉得留言非常中肯,但被映射者却认为是对本身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绝对不会放过“恶意”留言者。尤其来自不同政治背景的政治人物,在发表任何留言,还须小心翼翼,别让对方抓个正着,成为被起诉的对象。
好事变成了坏事
如今媒体委员会非常关注网民的留言,一旦发现有对政府发表异议者,都可能被警方叫去问话。即使媒体委员会没掌握每个人的手机资料,也一样可以通过社媒IP地址寻获有关发表“恶意”留言的人士。尤其这些来自反对党的支持者所发表的留言,被对付也似乎是必然的事。
留言确实是一件好事,但有时好事变成了坏事,因为彼此间拥有不同的思维。许多人有感而发,觉得留言可打发时间,可以纾解压力,但有时因为触犯了一些人,最终还须面对金钱与精神上的损失,真的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