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何燕羚
(吉隆坡14日讯)一个看似无害的小光点,可能毁了一场飞行任务,也危及上百条人命!
大马民航局(CAAM)在社交媒体发布警示短片指出,非法使用强光激光笔照射飞机驾驶舱,不但会严重干扰飞行员视线,甚至可能导致永久性视力损伤,其危险程度远超一般人想象。

该局指出,激光是“受激辐射发射的光放大”(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LASER)的缩写,发出的高强度光束,能在远达10公里外,也能造成飞行员瞬间目眩,甚至永久失明。
“它足以在一瞬间让飞行员失明,更何况是在关键起降阶段,一闪即祸。”
在一段模拟画面中,可见激光射入夜间驾驶舱时,飞行员不得不以手遮眼并中断操作。虽非真实事故,却足以令人警觉,这是一种严重的飞航威胁行为。
视频来源:CAAM
为防患未然,我国在各主要机场周边,划定三类激光禁区:
激光自由飞行区(LFFZ)
激光敏感飞行区(LSFZ)
激光关键飞行区(LCFZ)
任何人在这些区域内使用强光激光器,皆属违法。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若涉及公司,则最高罚款高达1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