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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开发商“合法强征土地”权违宪国盟誓阻城市翻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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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打峇鲁1日讯)国会党鞭拿督斯认为,拟推行的违宪违法,有关法案一旦提呈国会寻求通过,议员定会全力阻挠。

他说,将赋予当局或开发商“合法强征土地”的权力,严重威胁城市地区居民的产权保障。也是伊斯兰党总秘书的今日接领伊党哥打峇鲁区部青年团提呈的抗议备忘录后,这么说。

他表示,据了解,相关法案将土地征用同意门槛从100%降至80%(30年以内的建筑),30年以上旧建筑则需要75%业主同意即可实施强制重建,而被认定为“破败或废弃”的建筑物,同意率只需51%。

哥打峇鲁区部青年团
哥打峇鲁区部青年团提呈《城市翻新法案》抗议备忘录予达基(坐者中),坐者左为团长玛万,右为署理团长阿米努丁。

他强调,有关法案明显违反联邦宪法第13条的财产权保障,以及土地征用法的基本原则。

“当20%至49%的反对者被迫屈服时,社会正义何在?这难道不是制度化的掠夺?”

他以甘榜格灵芝及甘榜双溪峇鲁为例说,原先的马来农业定居点被高档公寓取代,拆迁户无力回购新建单位。

达基呼吁全体马来议员重新审视有关法案,并强调不反对发展,但拒绝以压迫原住民换取豪华公寓的方案。

以法院判决为例 首相无法律豁免权

另外,强调,任何公民包括首相,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职位都不应成为私人行为的法律护盾。

他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依斯干达日前发表媒体声明,内容涉及首相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寻求在涉及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所提出的民事诉讼中,获得有条件豁免权。

他说,有关的说法具有误导性且偏离事实。

他认为,有关案件提交联邦法院审理的关键问题之一,显然与豁免权有关,即根据联邦宪法第39、40和43条文,首相是否享有特定条件下的豁免权。

认为,首相在此豁免权问题上的申请,直接让人联想到2017年至2019年涉及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法庭案件,当时他面临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潘俭伟就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案件中被指控滥用权力而提起的民事诉讼。”

他说,联邦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裁定,首相是“公职人员”,可以因滥用权力而被起诉。此案也确立了一项重要先例,即首相在涉及滥用公共权力时,尤其是在涉及个人行为时,不享有民事诉讼或侵权行为的豁免权。

“换句话说,任何公民,包括首相,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职位都不能作为个人行为的法律保护伞。”

“实际上,入禀联邦法院的申请是一项合法程序,旨在针对复杂且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问题,尤其是涉及一名首相面对民事诉讼时,如何执行其官方职责的宪法地位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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