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马半岛城市化加速,特别是北马槟城,中马吉隆坡与雪兰莪州,和南马柔佛州,公寓、共管式服务式公寓等分层物业(strata property)迅速增加。与之俱来的,是对于专业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激增,以及对管理质量与问责机制的关注。
在此背景下,由部长倪可敏带领的地方政府发展与房屋部(KPKT)计划立法,制定新的法令,即楼宇管理员法令( Building Manager Act ) 以监管楼宇管理员,并接管原本属于财政部辖下估价师、房产经纪与物业经理法令(Act 242)中所涵盖的部分物业管理监管职责。
这项立法虽具有改革意味,但也引发了业内和学界的疑问:在原有法律执行力尚不足之时,立新法能否真正解决问题?究竟是治标之举,还是根本性的制度重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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