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赛弗丁
(吉隆坡19日讯)政府修订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之举,旨在平衡国家安全需求与个人基本权利,同时确保它有效应对严重、复杂和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指出,该部已制定3项方针,以改进上述法令。
他今日在下议院的国安法说明环节中说:“首先,政府将重新检讨(法令的)附录或附表,其中涉及绝不可保释,以及可由法庭依据严重程度,酌情决定是否批准保释的罪行。
“该法令涵盖73项罪行,我们将从现在开始重新检讨,我们会看哪些罪行维持不可保释,哪些罪行可由法庭裁定是否批准保释。”
赛弗丁指出,政府也将研究设立国安法特别法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类似于贪污特别法庭和儿童性罪案特别法庭,以确保与国安法相关的案件能够尽快审理。
他指出,政府也将研究修正国安法第30条文,以允许扣留者在等待审讯和上诉等法律程序期间,获得保释。
他说,在目前,被控抵触国安法的人士通常无法获保释,除非是18岁以下的儿童、女性,或患病或体弱者,而这仍需由法院酌情决定。
他说,他将尽快宣布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以研究相关修正建议,进而尽早将修正案提呈国会。
“该特委会的结论越早出炉,我们就能越早提呈国会。由于国会将在7月召开(会议),我们希望能以此为时间表展现政府已准备就绪,以持续改进法律政策和法规,并致力于加强安全与公共秩序。”
赛弗丁指出,尽管政府正在改进国安法,但这并不表示昌明政府对法律需求掉以轻心,或轻视打击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的必要性,因为国内仍然存在这些威胁。
“这表明我们准备好打破现状,但绝不会忽视维护安全与秩序的基本原则和责任,同时也要确保相关人士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