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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风”不可长/罗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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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洲-“大妈风”不可长

虽然,我们不是中国人,但若提起中国,相信大家必定耳熟能详,也都知道跳的人霸占小区供居民休闲的游乐场、商厦前的广场、,以至停车场甚至连大马路都给他们占为跳舞场地,行事作风之霸道令人侧目,老百姓为之烦躁不已。

想不到,可算是“北风南渐”吧,我国也开始出现类似事件,根据上周的报章报道,雪州增江新村北区发生打篮球的孩子给跳驱赶,引致家长不满,到场与们争论。在场的申辩驱赶孩子的是另一组人,不是她们这一组。

换言之,确实发生了跳舞者驱逐打球孩子的事,且由新闻报道来分析,这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于是才会有“孩子的婆婆”为孩子压阵,亲自到现场观察,又“不问缘由对她们大声怒骂”,又再惊动“婆婆的儿子”也赶到现场“言辞激烈地指责她们”。

总而言之,她们自认没有錯,错的是另一组跳舞者,还有就是婆婆及她的儿子不该“不问缘由就大声怒骂她们”。跳舞的态度与中国跳大叔同出一辙,强词夺理,都是别人错。

这群说,她们已在有关跳了8个月舞,一直与打篮球的孩子“相安无事”。

公道自在人心不委屈

惟事实恐怕并非如所说,倘若“相安无事”,又怎会有婆婆及婆婆的儿子为孩子出头的事?合理的猜想应该是打球的孩子一再遭到驱赶,在忍无可忍之下,向家长投诉,才会有“婆婆及她的儿子”到现场为孩子讨公道的事。

单从报章的报道来看,我是站在孩子的婆婆及她儿子这边,我认为她俩母子有理有据。这班很“委屈”地表示,这事件被上传到网络后,网友纷纷指责她们不该占用。这就是公道自在人心呀,有什么好委屈呢!

为什么不应该占用?顾名思义,就是打篮球的地方,即如足球场是踢足球的地方,羽毛球场是打羽毛球的地方,既是打篮球的地方,当然以打篮球为优先。

却坦然说每天早上,她们跳完舞之后才把球场给孩子们使用,这分明是喧宾夺主的行为嘛,难怪孩子们要向家长投诉。

据一位增江北区居民兼前村委会成员说,是全体村居共享之物,不该发生驱赶他人的事。

打篮球优先用

这话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必须顾及主次、本末的处理办法,既是,打篮球的人当然有优先使用的权利,打篮球的人撤了,球场就可由其他村民共享,充作其他用途,此乃名正言顺的事。

但从报道看来,却是跳舞者优先使用球场,究竟是什么道理?是不是发生了人多势众,够凶恶的人就可先使用球场的事了,这种作风与中国大叔无异。

所谓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风”不可长,必须及早阻止强词夺理、损人利己的歪风蔓延开去,希望增江村民都能好像“婆婆及她的儿子”那样,亲自到了解真相,替孩子主持公道,出面与跳舞的讲道理,先让孩子打篮球,然后才轮到她们跳舞,匡正社会风气须及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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