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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刑变无期徒刑/许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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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有关“台湾新竹轮胎店纵火案”的国际新闻:兇手纵火烧死8名亲人,包括妻子、母亲、妹妹、大嫂、侄女,及3个小孩;二审由改判为无期徒刑,引发社会舆论哗然。

法官是基于“嫌犯自首”、“显露懊悔”,而酌量减刑;死者家属却无法接受,悲泣控诉“法院救的是恶魔”。

根据案情,凶手是因债务、分家产不果起争执,结果纵火烧屋泄愤,酿成惨剧。

现在法院却撤销原判决,让凶手逃过,网民更是纷纷怒喊,对“废除”的问题再引起议论。

公正裁决终结纷争

支持废除的人认为,那是为了避免错判的冤案;有说全球有170多个国家没有实施,只有极权专制的政府才会实施,还说,“不能阻止犯罪”。

当然,反对废死的人却说,还须真正考虑到遇害死者的“人权”,也要保障死者家属的权利;因为只有公正的裁决,才能终结纷争,发挥舆论的教育作用。

一命抵一命的,虽然看似残忍,却公正及符合正义。

社会,为了避免冤案,要追缉真凶,还一定要能掌握确凿证据,就算抓到凶手,以谋杀罪状提控,都要严格遵循程序。

此外,还要经过冗长的审讯程序,控辩律师要反复交叉质证,陈述观点和疑点,严密举证,法官在确认事实后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才能对凶手依罪。

懦弱民众失信

然而,善良且懦弱的机构, 却将界定为不人道的恶法,看不到涉案者的狡黠阴险,最后还纵容了恶人的作恶多端。

其实,只有的公正,才能得到信任;要是判决不公正,就无人服判。

只有严谨和法则严明,才有公正的仲裁,才能有秉持公正、无畏无私、有良知的真正法官,才能受到信赖。

懦弱的势将破坏没有了权威,会让民众失去对的信任,更没有了教诫和诲人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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