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在10时56秒开出罚单予车主。(受访者提供)

车主的泊车收费记录显示泊车时间在10时29秒结束。(受访者提供)
(太平27日讯)泊车时间刚结束不到半分钟便发出罚单,车主呼吁太平市议会通过“法外情”的方式执法,至少给予泊车者数分钟缓冲时间,以增加泊车时间或把车驾走。
太平市民徐先生本月24日上午约9时30分,到太平综合公市小贩中心用早餐,他将轿车停泊在附近的停车场后,便通过手机应用程式缴付30仙,即半小时泊车费。
他说,当天是周六,小贩中心顾客较多,但他也在约半个小时内用完早餐后,步行到停车场准备开车离开,岂知在走出小贩中心时,便见到执法人员已在轿车处,并开出罚单。
他也说,本身缴付泊车费的时间是上午9时30分29秒,而执法人员在10时56秒,即逾时27秒便开出罚单,动作非常快,似乎是知悉其泊车时间即将结束,等着要开出罚单一般。
车主表示,他常到该小贩中心用餐,平时不到半小时便用完餐,只是周六顾客较多,等候时间也长一些,但也只是迟了27秒,执法人员便迫不急待的开出罚单。
他表示,站在执法的角度而言,只要是泊车时间结束后便可开出罚单,这并没有错,但希望执法人员能有一些“法外情”,最好是给予泊车者数分钟,让他们可以延长泊车时间,或前来将车开走。
他强调,并非是要省30仙便投诉,只是觉得这种执法有点不近人情及没有弹性,也令人感觉到执法人员似乎是一心一意要开出罚单予车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