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月前宣告,陛下当上元首的蜜月期已过,之后会更为雷厉风行地来处理政务,尤其是在反贪方面。
陛下在之前柔佛苏丹任内即已颇为强势地统率州务,所以这一番宣示当然令人刮目相看。其实,陛下在候任元首时就已建议,将专门负责打击贪污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改为向元首负责,当时也曾引起政坛以至社会各界的一番讨论。
反贪会,是于本世纪初由之前运作多年的反贪污局所转型而成,不过,坦白说,这个所谓“转型”还是换汤不换药,仍然附属于首相署底下,主要是向时任首相负责。这样的体制安排底下,至少有
两项潜在性的利益冲突问题,就逐渐浮现上了台面:其一,既然反贪会是向也算是一名政治人物的时任首相负责,那么就未免会有可能被利用来对付政敌有瓜田李下之嫌。
因为不管时任首相抑或反贪会自身如何大力宣称反贪会是独立查案、办事,各界也还会是刻板地认为,尤其是调查或不调查一些涉及高层政治人物或政商关系密切人士时,是会先取得时任首相的首肯、甚至是受到他指示的。
揣测“上头的意思”
即便时任首相不明确指示,大家也会认为,反贪会在制度上是隶属首相署,反贪会也还是会揣测“上头的意思”,去或不去调查一些涉及高层的案件。
这是人之常情,即便是在职场上,下级往往会处心积虑地去揣摩上意,来达到讨好上级的目的。
况且,以前的经验也显示,被对付的政治人物,往往都是在野的,或党内政治斗争上的政敌等,林林总总。
所以,在近月来反贪会正调查、或通过总检察长署检控的几宗案件,基本上都是涉及前朝政商大人物,虽然也有“大快人心”的感觉,但也有不少指控为“政治报复”的说法。
坦白说,这未必是蓄意对时任首相或反贪会的恶意批评,而是制度安排上的缺陷,导致出现这样的指控。因此,只要一天仍有如此的制度安排,则肯定就会继续落人口实。
其二,时任的首相也不是圣人、也未必是一尘不染的。如果是时任的首相自身涉嫌贪污腐败,那么须向他负责的反贪会又应当如何处理呢?这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设想,之前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丑闻爆发期间就活生生地发生过的。
当时反贪会里也的确出了一批风骨崇高的高、中层官员,连时任首相涉案与否都敢调查,但也就纷纷地被调职、撤换等,导致案件的调查停滞不前,直到2018年政坛变天,新任政府赋予反贪会高度的自由地去查案,案情方才得以更为充分地揭发。所以这反贪会隶属首相署底下的制度缺陷,也就更为凸显了出来。
难有更大自主空间
所以,反贪会的地位应该如何安排也成为政制改革的一重大议题。
一说是应该改为向国会负责,但这也还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因为在我国所遵循的英国西敏寺议会民主体制下,坦白说立法权与行政权是合二为一的,首相是由(元首眼中认为)获得过半数议员支持者出任,而国会的立法议程又是行政权所主导的,国会与政府之间严格上来说是没有真正的相互制衡的。
所以把反贪会改为向国会负责,充其量不过是把当下它向首相的直接负责,改为表面上看起来较为间接的、通过国会,最终仍然是向时任首相负责而已,所以这也难以让反贪会有更大的自主和空间,大公无私地去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