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联邦法院今天驳回国家养牛公司(NFCorp)及其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针对前班丹区国会议员拉菲兹所提出的诽谤上诉申请。
以马来亚首席法官丹斯里阿查哈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谕令沙烈支付拉菲兹7万令吉堂费。
另两名法官为拿督扎丽哈及拿督查芭丽雅。
阿查哈宣读裁决时指出,高庭裁定也是公正党副主席的拉菲兹在发表所谓的诽谤言论时,并非出于恶意,他有权及成功提出合理评论,抗辩对他提出的诽谤诉讼,因此不应该对其言论负责。
“答辩人有权针对公共利益课题,自由发表评论。”
阿查哈表示,拉菲兹是根据一些毫无争议的银行文件,对国家养牛公司及沙烈发表诚实的看法。
拉菲兹的代表律师为拉兹兰及兰吉星,国家养牛公司及沙烈的代表律师则是丹斯里沙菲依。
由于不满拉菲兹指控他和国家养牛公司滥用政府提供的7100万令吉贷款购买吉隆坡生态城房屋,沙烈于2013年入禀法庭起诉拉菲兹。
高庭于2016年判决沙烈及其公司胜诉,谕令拉菲兹赔偿15万令吉,拉菲兹过后提出上诉。
上诉庭于2019年推翻高庭判决,裁定拉菲兹上诉得直,沙烈必须归还15万令吉予拉菲兹,同时支付拉菲兹11万令吉堂费。
阿查哈今天说,高庭法官发现,当拉菲兹发表争议性言论时,大众银行已撤回有关贷款。
他指出,根据“基本事实”而言,拉菲兹的言论属于观点和推论。
他表示,2011年国家总审计司报告挑起国家养牛计划失败及诸多弊端,因为它涉及公共资金。
“在管理公共资金的问责、透明及良好管理基础上,此课题已引起民众关注,它也带上国会辩论。”
“答辩人并非恶意发表有争议性言论,因为他相信指控是真实的,其言论是为了履行公共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