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酒类产品所征税收,并未与其他产品的国产税(duti eksais)分开。 财政部副部长雅马尼哈菲兹指出,该部仍未决定,是否把酒类产品的税收和其他产品的国产税分开。 他今日在国会问答环节回应民主行动党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的提问时指出,和其他产品如如汽车、香烟和烟草产品等的国产税一样,酒类国产税目前都包含在统一基金(Kumpulan Wang Disatukan),用作支付政府支出。 “我们并未决定是否把有关基金分开。” 他说,我国每年平均从酒类产品中,征收16亿8000万令吉税收。 他提到,2010年至2021年9月,政府从酒类产品中征收了总计201亿1000万令吉的国产税,这些被征税收包括外国进口和本地制造的所有类型的酒类产品。 沈志强在提问中说,基于政府成员党伊党非常抗拒国内酒精和赌博活动,因此政府是否计划设立“罪恶税”,将非清真活动取得的税收与统一基金分开,仅用于非回教徒的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