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严惩酒驾撞死人
将修订交通法令

(吉隆坡4日讯)交通部严正看待醉酒或吸毒驾驶,以及危险驾驶的车祸事件,并已指示陆路交通局检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相关条文,严惩导致他人死亡的肇事司机,以儆效尤。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今早巡视部分巴士站和蕉赖珍珠花园捷运站时针对一名警员在加影南区收费站,遭醉驾货车司机撞死一案发文告说,根据现有333法令第44条文,醉酒或吸毒驾驶的肇事司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3年或不超过10年,同时可被罚款最少8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



文告指出,陆路交通局、警方、总检察署及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将一同商讨如何修订333法令。

酒后别开车

“我要提醒全体司机,一旦喝了酒,就别驾驶任何交通工具,反之应使用德士或电子召车服务。”

早前,魏家祥巡视民众使用公共交通的情况后,在记者会上针对同一课题指出,交通部将探讨落实强制性的刑罚。

他指一旦有关刑罚获法令阐明属于强制性,法官即必须根据有关法令审理醉驾致死案件。



询及醉驾致死的司机是否可能被判终身监禁,魏家祥没正面回应,仅表示该部将与相关部门商讨,以及咨询总检察署的意见:“我们修订(相关条文)后,会先提呈至内阁,在内阁同意后才会提呈国会寻求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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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指做事要有头有尾 魏家祥这样回应还标记3人

(槟城16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促马华领袖做事要“有头有尾,不是虎头蛇尾”,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随即在脸书以“收到了”作回应,还标记这3人。

林冠英今午发文告,促请魏家祥和马华副总会长拿督斯里黄日昇在批准恒毅二校课题上“做事要有头有尾,不可虎头蛇尾”。

随后,魏家祥在脸书简短发文作回应,除了标记林冠英,并写道:“收到了,林冠英”。

接着,他在贴文中还标记黄日昇和教育部副教长黄家和,请前者注意林冠英的提醒,以及请后者跟进林冠英发出的“两个月要通知”指示。

最后,他还标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并写道“副本,安华”。

此外,他还在下方标签了#不求有功但求无愧于心”,#愿以此功德迴向予冠英

行动党和马华领袖持续针对槟城恒毅二校准证课题争持不下,魏家祥早前指林冠英要求马华保证恒毅二校准证无附带条件获批的举动让人啼笑皆非,更嘲笑对方难道不认识教育部副部长黄家和。

接着林冠英回说,既然首相是对魏家祥透露批准相关准证一事,对方就应该去跟进。

魏家祥本月9日在脸书贴文,指他到布城与安华会面近一个小时,商讨数项民生与时事课题。当时他和安华还提起了恒毅中学峇央峇鲁分校申请为行政独立的二校一事,并分享了分校与二校的分别,威南日新中学的设立就是一个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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