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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47天】律师公会:宪法列明
各州拥抗疫自主权

(新山3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宪法小组主任邱进福说,根据联邦宪法,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各别拥有权限,他认为州政府可以选择不跟随联邦政府步伐以实行有条件管控令。

他说,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在联邦宪法第九附表设有一张共同权限列表内,这意味着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拥有管辖权。



邱进福是今日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这么指出。

针对若有州政府无视联邦政府指示,联邦政府该如何做,以及是否有可能引发政宪问题,邱进福强调,联邦政府理应针对有条件管控令,为州政府提供劝告。

“由于这是一个共同管辖权的领域,我想知道联邦政府是否就有条件管控令向州政府提供劝告。如果没有这样做,那么这对联邦政府来说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没有遵守联邦宪法的规定。”

邱进福认为,目前的情况不是有州属拒绝落实行动管控令 (Act 342),所有州政府都已合作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落实管控令,第四阶段管控令将在5月12日结束。

“现在的情况是有6个州不同意有条件管控令,有条件管控令是管控令的行政放宽,目前是没有‘有条件管控令’的法律或法规。



“实际上,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提醒所有人,管控令仍然有效。因此,我认为州政府可以选择不实施有条件管控令。”

邱进福

企业须服从地方政府

询及在有条件管控令下,获准运作的企业是否需遵守联邦政府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邱进福指出,如果有地方当局指示辖区的各领域不必遵守有条件管控令,那么当地企业必须服从指示,可以不复工。

他说,商业领域的执照是由地方当局发出,因此企业受制于地方执法当局可能施加的条件与约束。

但是,他也点出,“问题在于执法是联邦政府权限,因此,如果当地企业不遵守地方政府的指示,警察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只有地方当局可以采取行动,也许下次不更新商家的营业执照。”

另外,针对联邦政府若下令警方移除所有路障和不逮捕任何人,州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限制公众活动,邱进福认为,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公园和游乐场仍属州管辖权限,州政府有权对违规人士施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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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公会:免影响法律公正 我国需铲除“兜揽”行为

(吉隆坡24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认为,我国法律需铲除“兜揽”(touting)问题,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他说,该问题已对法律公正和公众信任造成腐蚀影响,因此必须由各方面一起作出努力。

他今天发文告引述本月18日《星报》报道,该报道指两名涉嫌索取贿赂的银行职员遭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扣捕,他们被指从各家律师事务所索取31万6064令吉贿赂,并以回扣方式向律师事务所推荐房地产购买者。

他表示,虽然此案是根据法制原则程序进行审讯,不过该会认为,铲除法律界的兜揽问题不只是涉及伦理和诚信问题,而是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根本。

他说,根据1972年法律专业法令第94(3)(h)条文及1978年法律专业(执业和伦理)规划第51条文阐明,禁止兜揽行为,律师公会可纪律处理涉及此事的律师。

莫哈末依兹里呼吁民众,一旦发现有任何律师参与兜揽行为,可以向该公会举报,电邮[email protected]

“举报者受促呈上详细资料,并尽可能附上证据,所有举报者的身分和信息都会受到严格保密。”

他说,让人欣慰的是,铲除兜揽问题的行动也引起律师公会会员的共识,并承诺全力支持。

他表示,该公会也将与一些利益相关机构业者尤其是金融机构接触,并也得到他们的支持消除员工兜揽文化。

“为了有效执行,大马律师公会也特设委员会以针对打击兜揽文化制定具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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