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进场时机和选股法/冷眼(上篇)

《南洋商报》总编辑陈汉光4月23日转来一名读者的电邮,我原本不想回答,因为我很忙,也不想分心,当时我正在为我的一本新书《决战股市终极方案》作最后修饰,赶在行动管制令解除时就付印。



但这封电邮实在很特别,我不忍心不答。

①他写了2200字,而且很有见识,是个认真做功课的投资者。

②他是一名麻醉师,麻醉师是专科医生,麻醉师的责任是免除病人的痛苦,不过看此情形,麻醉师可以免除病人的痛楚,却无法免除在股市被烧伤的痛楚。

③更重要的是他的电邮是在凌晨1点5分写的,可见他睡不着。

买进最好时机没答案



综合他的电邮,他其实只是想知道两个问题的答案:

①何时才是买进的适当时机?(也就是熊市何时触底?)

②怎样选股及选什么股?

他也提到其他问题,如黄金投资,那非我所长,我就不答了。

关于何时才是买进的最好时机,我相信没有人能给予精准的答案,包括我在内。

在“十年一遇投资机会”中(4月8日《南洋商报》),我的确曾说过:“股市还有下跌空间,”但过后股市不但没有下跌,反而节节上升,可见我的预测(最低限度短期-极短期)是错误的,我抱歉。

我当时这样说有两个理由:

①在过去几年中,全球的负债额由国民生产总值的200%上升至300%,即使没有两黑天鹅的出现,已岌岌可危,两年来,经济学家和投资界大佬,也是根据这个理由,发出警告,认为世界经济崩溃的风险已越来越高,而且异口同声预测这次的经济惨况,将比30年代的大萧条更严重。

这样的报道和分析我看得多了,有点先入为主,所以在“十年”一文写到最后时就不自觉的跟着说“股市还有下跌的空间。”

要知道,他们这样预测时,油市崩溃和瘟疫肆虐这两只黑天鹅还没出现,如今不但出现,而且冲击世界经济的严重程度,大到没有任何人可以估计。

我认同他们的见解,所以才说“股市还有下跌空间”。

②我认为大马的当时指数,没有反映我国的经济实况,尤其是两只黑天鹅冒现对经济的冲击程度。

一些成分股本益比太高

富时指数中的一些成分股,本益比高得离谱,(森那美种植的本益比超过300倍,合理吗?),如果今年盈利大跌,本益比更高,下跌的风险也更高,这些成分股的股价如果大跌,富时指数还能站住目前的水平吗?

以上是我劝大家“无须迫不及待下手”的原因。

但是,话说回头,股市不是一个按牌理出牌的地方,大部分时间都是不合理的。股票分析鼻祖本查旺·葛拉罕“市场先生”(MR MARKET)一文,真是一针见血。

大马股市,我估计参与者多达200万人,任何看法,股民都可以参考 ,但不可尽信,因为那只是2万分之一的人的看法而已,包括我在内,投资者应心里有数。

企图猜测股市何时触底的人,无非是想以最低价买进。但不要忘记两点:

①最低价只有一个,如果这只股票有5000个股东,买到最低价的机会是5000分之一,你买到了,与其说是本领高人一等,倒不如说是运气好。

②更重要的是股票投资者成功,只要以合理价格买进就可以了,能以被低估的价格买进当然是最好。只要所买股票是成长股,买价略高只不过少赚些而已,根本不是问题,一只由50仙起到5令吉的股票,以50仙买进,赚了4令吉50仙,以1令吉买进,赚了4令吉。只是少赚50仙而已,问题不大。如果所买的股票盈利每下愈况,即使低价买进,仍可亏蚀,而且不知何时才可回本,这才是大问题。

所以,投资要成功,买对股票比买对价格更重要。当然,如果能以低价买进,比以高价买进更理想,但是,谁有预测股价的能力呢?

作为基本投资者,我们只能采取两种策略:

①对股市或股份采取反向策略。

②对企业(股票)采取基本面投资法。

两者如能配合得当,多数能做到胜多败少,在股市,百战百胜是不存在的,只要做到胜多败少,就可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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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诈骗猖狂小心为上/万年船

上周政府正式向脸书和抖音社交媒体平台建议,严厉贯彻不准13岁以下儿童注册社交媒体账号的禁令。

万年船真是老糊涂了,这不是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吗,为什么政府还有建议?

难道他们没有管辖或执法的权利?

听起来这有点像电影禁令,电影院应该帮忙执法,务求年龄不符合18禁的电影的青少年或小孩,不得观赏这些电影。

那么,社交媒体有遵从这些禁令吗?

该严的地方不严,这就是本地执法机构的问题。我要提出的不是13岁禁令,而是充斥许多诈骗案件的社交媒体。

容易掉入陷阱

只要稍微浏览脸书,便可以发现,十则广告之中,有4至5则是关系到投资名人邀请我们参与该名人的投资讲座或投资课程。

这些广告,光明正大的用上这些名人的肖像,还写上他们的背景,宛如他们自己的现身说法。

人民一不小心,或者是受到好奇心的驱动,很容易就掉入陷阱之中。笔者稍一留意,原来鼎鼎大名的资本投资基金经理陈鼎武,或本地著名投资大师冷眼赫然就在其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尚资本增长,将收益再投资,不鼓励派息的陈鼎武先生,竟然向观众推荐一个大马12项高股息的股票讲座,这让我忍不住将此广告摄影下来,发往资本投资询问。结果的回答当然是这是诈骗广告。

有人举报才调查?

我们很不明白的是,在马来西亚,何以这种摆明是欺诈,甚至滥用肖像权,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私隐权,但是不见当局严加执法。

难道真如许多人回应的那样:警方必须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之下,才开档调查?而又必须有人蒙受损失,才有开档的理由。

难道脸书等提供广告页面的社媒,不应该负上一些法律责任?

这些社媒在接受广告合约时,应该严正对待负责人,不得胡乱使用未得授权的肖像,否则它们将共同面对被起诉的后果。

这几位愿意分享他们的投资心得的投资师傅,被这些诈骗集团偷龙转凤,面对难以计算的名誉损失,而且,也可能因为举报无效,怕人家误会他们参与诈骗,因此退隐,失去教育群众的热忱。

大马交易所应该采取主动,和执法单位,还有受害的投资名人,共同向社交媒体如脸书等宣战,取缔违法广告,将一片污浊云端扫清,让散户免于受骗,得以向正道投资学习。

免责声明

本栏纯属学术上或经验上建议,读者若有兴趣投资,应该自行深入研究或询问股票经纪才决定,盈亏自负。我们鼓励通过正确的投资方式创造财富。作者言论不代表《南洋商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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