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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32天】蒙骗军警通过路障
总警长责自私自利

(吉隆坡18日讯)一家人蒙骗军警通过路障还沾沾自喜,警队一哥责自私自利。

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在行动管控指令期间无理由出门者,是在自欺欺人,并将家人暴露在感染病毒的风险之中。



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部总监拿督阿兹斯曼说,他们已鉴定这家人的身分,并将采取行动对付他们。

早前有一家人在社交媒体“吹嘘”如何成功蒙骗军警,并通过路障回到首都,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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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席法官:10年前点出问题 丹回刑法不止16条文违宪

(吉隆坡15日讯)随着联邦法院裁决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典(I)16项条文无效一事引起议论,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阿都哈密认为,丹州刑事法典的违宪条文不止16项条文。

他昨日在个人网站撰文说,他无意说明是哪些条文,并希望读者“阅读及思考”。

“这也是我刚出版的新书书名。”

阿都哈密说,他早在10年前就曾撰文,阐明回教法与民法之间的冲突。

“联邦法院裁定该法令16项条文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文的本质乃隶属于联邦权限,只有国会有权制定’。”

反对票仅质疑资格

他指出,若丹州出生的律师聂依琳检视他在10年前撰写的文字和言论,事实上还有很多条文可受挑战。

此外,他也说,尽管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做出有关裁决,但这一票也仅是裁定聂依琳不具备法律资格作出相关挑战。

“或许有人会说,至少有一名法官,即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站在他们那边,但我们必须明白,相关裁决仅攸关法律资格,而非课题本身。

“就算他的裁决是正确,也仅是宣判聂依琳不具备资格展开这宗诉讼。”

他说,尽管如此,其他人在往后仍可以就同样的条文,作出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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