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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索赔案有结果
马国际船务沙蚬壳需互赔

(吉隆坡11日讯)马国际船务(MISC,3816,主板交通和物流股)子公司和沙巴蚬壳石油(SSP)的诉讼案中,裁决互相赔偿对方,在获赔约2亿美元(8.66亿令吉)的同时,需要赔偿后者逾3亿美元(12.99亿令吉)。

马国际船务向交易所报备,SSP先前反诉独资子公司Gumusut-Kakap半浮式生产储油有限公司(GKL)寻求索赔5.8亿美元(25.24亿令吉),已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有裁决。



其中,SSP能获赔2.36亿美元(10.22亿令吉)的缺陷修正工程费用、1500万美元(6495万令吉)的违约金,以及退还先前多付的8832万美元(3.82亿令吉)租金。

另外,还能获赔1275万美元(5521万令吉)的成本,到支付前的利息为6.65%。

GKL方面,索赔项目工程差异方面,获赔2.22亿美元(9.61亿令吉),但应扣除8879万美元(3.84令吉)的缺陷修正工程人力成本。余下的1.33亿美元(5.76亿令吉),会被转换为额外的租赁率,低于先前的费率。

新的额外费率生效至支付日,基础费率不受影响,会继续在定好的期限内持续。

GKL和SPP是在2012年11月达成协议,建筑和租用半潜式生产平台来产油,但随后因为未偿还的租金、工程差异的收费及其他相关成本而产生纠纷。



评估仲裁结果

2016年9月,GKL寻求仲裁解决,并在经过两次调解过程后,裁决获赔2.55亿美元(11亿令吉)和1090万美元(4720万令吉)。而后,SPP反诉索赔5.8亿美元。

马国际船务指出,正在评估此仲裁结果的影响,并建议GKL有法律根据可质疑该裁决,正在考虑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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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际船务打造首创氨双燃油轮

(吉隆坡22日讯)马国际船务(MISC,3816,主板交通和物流股)计划,打造全球首创的氨双燃Aframax型油轮,随后再将两艘油轮租赁于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助后者达成节能减碳目标。

MIDF投行研究分析员在报告中点出,氨作为传统燃料的净能源替代品,可为行业减碳做出显著贡献。

减低碳排放量

分析员认为,此油轮的双燃引擎技术也将减低马国际船务总体运营的碳排放量。

“一般来说,双燃有助减少大约15%至20%的碳排放量。这项技术也可助推氨转为主燃料的发展,从而提升额外储存和运输效率。”

此技术也将是该行业的过渡解决方案,毕竟行业与石油相关,也就难以达到碳排放减少的目标。

分析员说,马国际船务开发Aframax型油轮的倡议,估计到2030年将把碳排放量减低50%,并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

马国际船务今日向马交所报备,上述协议是通过旗下——AET Tankers公司和国油子公司——PETCO贸易纳闽公司进行签署。

根据文告,PETCO贸易纳闽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包括原油、石油产品和船用燃料油的营销、采购、贸易和加工。

Aframax型油轮的载重能力介于8万至12万公吨。

不过,马国际船务没有进一步透露两艘油轮租金,但强调此协议不会对公司股本及主要股权产生影响。

MIDF目前给予该股“买入”评级,和8.48令吉目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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