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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23天】未获州政府援助品
森甲边界原住民如“弃婴”

许金水(右)联合姚道义(左起)及彭俊辉安排物资、口罩予森甲边界10余户居民的原住民村,右三为村长哈芝兰。

(淡边9日讯)森甲边界的原住民犹如弃婴,而森州政府援助品只派给3户属淡边区的选民,导致村内另10余户原住民无法获得物资援助。

由于行动管控令导致村民失去工作,也没有代步交通工具,因此在逼于无奈之下转向马华淡边区会主席许金水求助。



许金水披露,日前在为有需要的民众安排物资之际,收到上述原住民村村长哈芝兰的求助。有关原住民村是位于森甲边界。

他说,村长表示曾向当地州议员求助,然而对方表示村内只有3家属于淡边选民,故只能提供3户人的粮食,其余是属于甲州管辖范围。

许金水呼吁当地州议员在抗疫时期应该一视同仁,通过州政府资源协助有需要的人,而不是以选民区分是否派发物资。

他说,原住民也是子民,即使不是选民,也应该给予协助,而在受到森州政府不公平对待后,令他们面临断炊的局面。

他说,若政府资源有限,相信州议员可以通过其他管道,为原住民安排到粮食,因此希望类似事件不再重演。



参与今日派发物资者有该区团团长姚道义及区会秘书彭俊辉,他们分别到了两个原住民村为30多户带来日用品、干粮和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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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信回教原住民单亲妈妈 寻求撤女儿人身保护令受挫

(布城18日讯)一名信奉回教的原住民单亲妈妈,在联邦法院寻求撤销10岁女儿的人身保护令受挫,其女儿将会继续留在非回教徒的父亲身边。

以拿督哈敏达星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这名37岁单亲妈妈的上诉。

另2名法官为拿督阿布峇卡和拿督阿都卡林。

哈敏达说,呈堂证据显示,44岁的父亲对女儿拥有4年的的监护权,直到她被上诉人(母亲)带走。

联邦法院认为,今天的裁决不会影响关丹高庭正在进行的监护权诉讼。哈敏达也谕令,这对离异父母和女儿的身分须保持匿名,任何一方不得公开。

此外,三司也驳回这名母亲提出新证据的申请,上诉人在申请中声称其律师不称职。 

去年5月25日,关丹高庭批准女童父亲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并谕令女童交由父亲监护,直至高庭对监护权诉讼作出裁决。

女童父亲的律师拿督巴斯迪安告诉法院,这对夫妻于2013年按照习俗结婚,而其当事人的前妻后来信奉回教。

巴斯迪安指出,在其当事人的前妻放弃婚姻并离开原住民家园后,女童由渔民父亲在亲戚和村民的帮助下监护4年。

他指2年后,女童的母亲决定入禀回教法庭争取女儿的监护权,但稍后撤回诉讼并带走女儿,随后在民事高庭入禀监护权诉讼,而父亲则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该妇女的律师莫哈末哈聂夫则认为,女童父亲应该等待监护权诉讼的结果出炉,但他却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

他指该名母亲带着女儿离开,过后父亲来看望女儿,并以其中一名亲戚去世为由,要求将女儿带回家,但他从未将女儿归还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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