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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关怀配套】薪资补贴9日开放申请
谁没资格?怎么申请?看过来!

(吉隆坡6 日讯)关怀中小企业经济附加配套中,薪资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是2020年9 月15 日,雇主们可以从今年4 月9 日开始通过prihatin.perkeso.gov.my 提出申请。

根据人力资源部文告,4 月6 日(周一)宣布的这项薪资补贴措施,将取代3 月27 日宣布的同一措施。



薪资补贴计划是上述配套的一部分,这计划是旨在补贴雇主,以支付麾下月薪4000 令吉以下员工的薪资。它为期3 个月,4 月1 日起生效,或根据申请被呈上当局的月份算起。

以下是一些问与答:

问:谁没资格申请薪资补贴?

1 于2020年1 月1 日或之后注册或开业的雇主或企业。

2 还没向社险注册或缴纳社险的雇主或员工



3 在同月份已在就业保障计划(ERP)下获得援助金的同一员工

4 月薪超过4000 令吉者

5 已停职的员工

6 公共领域、联邦及州属法定机构、地方政府及自雇(无雇主)和自由业者

7 外劳、外籍人员及外国使节

问:申请需要什么文件?

* 所需文件包括员工名单

* 雇主银行户头资料(银行结单封面而已)

* 在开设银行户头时的公司注册号码资料(如上)

* 公司注册的副本SSM /ROS/ROB/营业执照

* Akuan Pengisytiharan PSU50 ,即雇主证明在申请中所言属实的

* 中至大型企业的支持文件,如财务状况文件或董事会签准的营业报告或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的企业只需呈第一个月,接下来第二和三个月不需再呈,除非员工人数或公司情况有足以影响申请的改变,此情况下须修改再呈,否则可被采取法律行动。

问:雇主可以同时在同一个月内为同一批员工申请薪资补贴和ERP?

答:不能。除非为不同员工申请。

问:中大型企业如何确定符合收入或营业额减少50%或更多的申请条件?

答:可与今年1 月或之后的月份对比及呈上支持这业绩锐减已符申请条件的文件。

问:我公司有不同部门、分行、单位,我可否选择为一部份相关单位的员工申请而已?

答:雇主可为任何员工申请以确保公司可运作及保留这部份员工。

问:假设今年6 月申请薪资补贴,补贴是否会从4 月(追溯)开始支付给雇主或从6 月开始支付?

答:薪资补贴将从申请提呈的月份开始支付予雇主,而不可追溯回头。

问:如果我没或不申请薪资补贴,我是否能在任何时候解雇员工?

答:解雇员工胥视相关的劳工条例与法令行事,例如1955 年就业法令及1967 年工业关系法令。

问:其中一项条件是申请后须保留员工6 个月,若有员工自愿停职并在此前领了薪资补贴,雇主须重呈新申请?

答:若自愿停职在首三个月内发生,雇主只需在系统里依据条件修改员工人数资料。没这么做可面对法律行动。

问:我的员工可否自行申请?

答: 所有薪资补贴申请须由雇主提呈。

问:如何知道申请已批准?

答:* 当局会通过电邮通知申请批准或被拒。

* 获批准的雇主名单及所批准员工人数,会列在社险的网页https://eiscentre.perkeso.gov.my/

问:假设一员工月薪3000 令吉,我如何付薪予他?

答:雇主须如常支付该员工3000 令吉,之后雇主才向社险机构申请薪资补贴。社险及就业保险计划(SIP ) 须依原有月薪比例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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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沈志强:雇员可申请弹性工作 雇主需60天回复是否批准

(吉隆坡17日讯)随着弹性工作安排的趋势越加普遍,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表明,1955年雇佣法令允许雇员向雇主申请弹性工作安排,雇主需于60天内回复是否批准申请,若不批准则需给予理由。

新加坡政府昨日宣布,该国的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G-FWAR)将于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规定所有企业须通过适当流程评估雇员的弹性工作安排要求。

该国规定,对于雇员正式提出的弹性工作安排申请,雇主应根据业务需求给予考虑,并在两个月内书面答复是否批准,若拒绝则须说明理由。

对于大马的情况,沈志强透过社交媒体X上载一张有关1955年雇佣法令条文的截图,并指在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条文和60Q条文下,员工可以向雇主申请更改工作时间、天数和工作地点。

根据该法令第60Q(1)条文,有这需求的雇员必须向雇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雇主决定。

该法令第60Q(2)条文则表明,雇主需在员工提出申请的60天内给予回复;第60Q(3)条文提及雇主需书面回复雇员是否批准其申请,若不批准则必须给予理由。

沈志强强调,人力资源部会一直探讨和改进劳工政策及条规,透过保障员工福利、技能和生产力等,进一步提高国家经济的竞争力。

新加坡政府推动
对赴新工作大马人是福音

一般认为,新加坡政府推动的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对有意到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而言也是福音,因弹性工作安排有助节省员工的时间,进一步缓解大马人到该国工作的通勤压力。

新加坡人力部昨日发文告宣布,该国政府已接受由劳资政协作三方联合设立的工作组,就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所提出的所有10项建议。

这套指导原则旨在把申请和批复弹性工作安排要求的程序规范化,便于雇员提出有关请求。它没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决定权在于雇主。

根据报道,该新的指导原则将取代现有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标准,及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参考原则。其不同之处在于从鼓励雇主自愿落实弹性工作安排,转为强制企业须有内部程序,允许雇员提出有关要求。

新加坡人力部政务部长颜晓芳表明,新推出的弹性工作安排指南,能解决新加坡劳动力市场趋紧和劳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并让当地企业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

颜晓芳说,弹性工作安排不只是在家办公,也包括弹性工作时间和弹性工作量,新的指导原则将帮助该国雇主和雇员厘清相关概念,也鼓励双方相互体谅。该指导原则适用于新加坡所有雇主,包括中小企业及所有试用期届满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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