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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17天/视频】违令钓鱼缴不起罚款
2建筑工人监3个月

共4名被控不遵守行动管控令的被告从怡保押抵和丰推事庭,前两人为被控的建筑工人。

(和丰3日讯)两名建筑工人因管控令下没工作而失去收入,昨午相约出外钓鱼时遭警方人员逮捕,被控不遵守行动管控令,于今早在推事庭认罪后,推事基于他们求情时表明无能力缴付罚款,因此判他们各坐牢3个月。

两名被告为45岁的陈志伟与56岁的张保华(译音),皆来自林玛班映新村,从事修补屋顶工作。



两名被告昨午相约到住家附近的鱼塘钓鱼以便带回给家人吃,不料共乘摩托车回家途中,遇上因管控令期间出巡的警方人员,由于没有充分理由,遭警员当场以不遵守管控令为由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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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两名被告于4月2日大约5时,于管控令期间,由林玛班映新村外出到附近的鱼塘,被控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第3(1)条文;可被判最高罚款1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替代。

副检察司萧聪慧表示,由于管控令步入第二阶段,依然还有许多人不理而违令,所以她要求法庭予以重判作为教训,让社会大众在管控令期间行动能够予以配合。



该案推事诺哈莎比娜在两名被告律师求情后,判他们各坐牢3个月,服刑从被捕日(4月2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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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余

骗鱼儿撞网/邓长权

【山中岁月】邓长权

我自小喜欢钓鱼,可能出身农家,居住在荒山野地的缘故吧!荒山野地有河流,大水沟,里面有许多鱼儿引诱我去垂钓。

长大后,离开家乡到遥远的高原去从事种菜生活,山上住处附近有一个湖,工余又去垂钓了。

然而,兴趣嘛!不是恒久不变的; 随着年龄增长,生活家庭负担圧力,垂钓活动由当初的疯狂逐渐消退。在山上,钓鱼活动不觉已经停顿了二十多年了吧?虽然将鱼具收藏多年,可是,内心仍然喜欢垂钓的!因此,每当经过有河流、湖泊或浅浅的小水沟、沼泽地,看那长满青翠草丛的水面,就会这么想: 这里头一定有鱼,也不晓有哪一种鱼呢?心想,在这里垂钓,一定非常爽快啊!

创新钓鱼法

我在山上二十多年没钓鱼了!然而,最近兴趣又死灰复燃,原因是近年来和山下一位朋友常逛山芭野地,她的住处是早年锡矿之乡,遗留下很多野湖泊。野湖引来许多村民空闲时垂钓作乐,我们常常把车停在河旁或湖边看人垂钓。

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奇景,有一个钓鱼郎,钓竿竟然不是套上鱼饵,而是绑了一束鱼网!我仔细观察,那是一束3尺长3尺宽的捕鱼绫网,鱼儿游过若不慎闯入了网就被缠住不能脱身了!我心里想: 这样都可以吗?

有一天,我与朋友去村镇一间卖观赏鱼店买小鱼苗,朋友家养了一缸荷花,鱼苗用来吃水里的孑孓。我突然在店里发现有卖这种用钓鱼杆抛出去的鱼网,马上买了一束。

过后,有样学样把绫网抛去湖中“垂钓” 果然,一个小时里被我网上了两条肥美的野生鱼。鱼儿撞网跟平时垂钓鱼儿上钩拉扯时一样刺激!我非常钦佩那些有生意头脑的产家,竟想出这种捕鱼方法!

过后,我垂钓就用这种方法了,它省去了找鱼饵挖蚯蚓的麻烦!

有一天,我也想到一个更有效使鱼来撞网的方法;就是在网内加了一个小网袋,里面装了些饼干引诱鱼儿来啄吃,就这样被网缠住,如此一来,总比空网等鱼儿盲目乱撞的机会高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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