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管控期干案
3男监2个月

两名男子(左二起)触犯管控令,被判处两个月监禁。

(峇株巴辖1日讯)2名本地男子及1名印尼籍男子在行动管控指令期间干案及非法入境,遭执法人员逮着,今早被押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推事判处他们抵触管控令而分别监禁2个月。

3名被告是来自四加亭的23岁哈尼夫、来自新邦令金的30岁马哈迪及28岁印尼男子瑞安格。



3人除了抵触管控令被判罚,他们也面对抵触刑事罪与抵触移民法令。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菲卡副检察司,案件由推事沙菲克承审。

案情显示,被告哈尼夫被控于3月28日下午3时30分,即在管控令期间,从居銮路9英里处的住处外出到白沙浮回教堂,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第3(1)条文。此外,被告也涉及破门行窃,抵触2020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闯入),一旦罪成可判高达3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马哈迪则被控于3月25日晚上10时,从新邦令金外出至峇株巴辖铁山,触犯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同时,他因持有锤子、扳手、螺丝起子、剪刀等干案工具,而抵触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28(i)(ii)条文(拥有赃物),一旦罪成可判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5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被告瑞安格被控于3月19日凌晨1时15分,在未持合法入境准证下,从新加兰大街6英里处外出至新加兰巴西布爹及渔民码头,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被告也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并可被鞭笞最多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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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罐头漱口水咖啡 64岁保安被判监1个月

(峇株巴辖23日讯)一名乐龄人士被控偷窃罐头沙丁鱼、漱口水和咖啡,今天在推事庭认罪,被判处监禁1个月。

被告贾马鲁丁尤索夫(64岁,保安),被指于本月18日,下午1时15分在帕力拉惹的商店里偷窃10罐沙丁鱼、4瓶漱口水和2瓶雀巢咖啡。

在推事苏海拉沙菲乌丁宣读控状后,被告立即认罪。

被告由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卡马鲁尔阿里芬诺丁代表出庭,他为被告求情时指出,当人他需要照顾孩子,因此要求轻判。

副检察司法拉瓦希达则要求法庭给予与犯罪相称的惩罚,以示惩戒,法官随后判处贾马鲁丁从被捕之日起入狱1个月。

贾马鲁丁是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下被指控,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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