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卖口罩不给货
3男被控欺骗

3名被告在推事庭走廊,以衣服蒙脸步入庭内面控,他们皆不认罪。

(麻坡2日讯)3名男子涉嫌网售口罩时行骗,收了钱后迟迟不交货之余还恐吓女顾客不继续赠订口罩及汇款,将到她住家泼漆,女事主报警后,3人被警方逮捕,并于今日被控。

这3名嫌犯今日被警方带往麻坡第一推事庭面控,皆不认罪,推事决定案展5月12日过堂。



3名被告来自笨珍,分别为33岁黄明威、36岁林凯城及23岁蔡凯文(人名皆译音)。

案情指出,来自笨珍的主嫌黄明威在网上声称有售卖口罩,来自麻坡新加旺的陈姓女受害者于今年1月29日向被告订购一箱的口罩。5天时间内,被告先后要求女事主汇款共3420令吉,但女事主却没有收到口罩。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417条文(欺骗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推事准许他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主嫌的另两名同伙,则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11条文(不诚实接受赃物),分别获准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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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索贿滥用公款逾千万 商人控3欺骗3失信罪

(北海29日讯)商人涉嫌三度欺骗某家公司董事,声称可以协助摆平关税局调查工作,前后索取1293万令吉贿款,随后更以公司董事名义滥用240万令吉款项。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3项欺骗及3项失信罪,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陈英良(译音)以1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演至5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4月11日晚上约11时40分,在大山脚的一个住家,欺骗Global Tobacco Manufacturer(International)有限公司董事吴春锦。被告声称关税局将突击该公司,且将充公和查封该公司现金,并将援引2001年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调查该公司的税务。

称可助解决查税问题

被告声称,可以协助解决此事,而对方也缴付126万4860令吉现金。

第二个控状,则是被告在第二日(2019年4月12日),在马章武莫的一个单位内,再度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避免关税局冻结期户头,并解决该公司雪茄的相关税务,这也导致对方从同年4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间,分6次汇款673万4000令吉给被告。

第3欺骗控状则指被告从2019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间,在马章武莫的同一个单位涉嫌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解决一宗涉及国安法(Sosma)的案件,导致对方在同年9月19日及10月31日汇款,将300万令吉汇入其户头。

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1年,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失信罪方面,首个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0月1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下,在马章武莫武吉茶的某单位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购置一块地,并批准180万令吉汇入某个户头。

第2项及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10月3日,在同个地点,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分别滥用公司30万令吉(共计60万令吉)。

以上3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6个月,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莫娜以涉及金额超过1200万令吉为由,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然而被告辩护律师雷尔则以被告在2021年曾在北海法庭面对类似的控状,并已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且被查案官通知今日出庭面控后,也按时出庭等理由,要求法庭允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尽快进入审讯程序,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法官诺艾妮聆听辩护律师的陈述后,谕令被告以上述总额保外及条件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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