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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敦祥:遵从行动党议决
笨珍县议员村长31日卸任

已竣工的北干那那育民小学前有盖篮球场,前排左起是莫锡都、邹秋凤、陈秋忠、彭伟球、杨敦祥、洪鸿辉及陈秋东。

(笨珍18日讯)民主行动党北干那那州议员杨敦祥指出,该党笨珍县议员与村长将遵从党柔佛州委会议决,于本月31日卸任。

他说,尽管国盟政府有意延长柔佛市县议员和村委会任期至今年6月份,但是该党基于原则,所有市县议员和村长于本月底就卸任。



他发文告说,笨珍县内的所有行动党市县议员和村长,会在任期结束前,确保规划中的计划妥善完成。

此外,杨敦祥日前也在当地村长彭伟球与县议员洪鸿辉等人陪同,视察育民小学前有盖篮球场工程进展。此工程耗资10万令吉,于2月20日动工,本月15日竣工。

陪同者包括县议员邹秋凤、行动党北干那那支部主席陈秋忠、党员陈秋东与莫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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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法倒废料 2人罚款1不认罪

(新山27日讯)包括一名公司业者在内的3名男子因涉嫌非法倾倒建筑废料,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其中两名被告俯首认罪后各别被判罚款3万令吉和1万5000令吉,另一人则不认罪。

3名男被告是45岁的陈福来、30岁的谢辉山(公司业者),以及47岁的王伟兴。(人名译音)

控状指出,陈福来于去年6月20日下午约2时30分,在未经许可下,堆放建筑固体废料在笨珍崩山副县的巴力回教堂土地;谢辉山则于去年8月15日下午约1时25分,在同个地点的附近路段,犯下同样的行为。

王伟兴也被控于去年7月4日上午约11时,在笨珍仄然峇株副县的政府保留地犯下同样的行为。

3人皆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第71(1)条文,可在同个法令第71(8)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陈福来及谢辉山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王伟兴则表示不认罪。

基于是重犯,陈福来遭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判处罚款3万令吉,而首次违规的谢辉山则被罚款1万5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为诺依法扎丽拉副检察司;3名被告皆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仄旺再迪择定,王伟兴的案件于5月6日过堂,以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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