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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逾4千才还PTPTN
林冠英:已获内阁批准

(吉隆坡8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重申,希盟政府已在最后一次的内阁会议中,批准落实允许薪金超过4000令吉者才需缴付国家高等教育基金(PTPTN)贷款的措施。

他今日针对有指控说自己早前的声明为“空白宣布”,发文告说,由高等教育基金局推动,并得到财政部支持的一个方式,是允许每月收入超过4000令吉的贷款人缴付高等教育基金贷款。



他说,在批准之前,高等教育基金局已向内阁会议汇报了两次。

他解释说,此方案对政府的财务影响是,政府除了要面对现有的债务负担外,也必须增加数十亿令吉的债务负担。

“但内阁同意,这种额外债务的增加,对于减轻月入少于4000令吉的借款人负担是必要的。”

他也说,在长达21个月中,希盟政府致力分阶段落实希盟宣言,如降低过路费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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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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