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2前部长起诉诽谤案
贾马撤回联审申请

(吉隆坡6日讯)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贾马今日撤回他就两名前部长起诉他诽谤,所提出的联审申请。

能源、科学、工艺、环境及气候变化部前部长杨美盈和原产业部前部长郭素沁是于2017年个别起诉贾马,诽谤她们滥用雪州子民后裔基金会(Yawas)资金。



贾马的代表律师莫哈末纳斯尔告诉高庭法官拿督罗扎娜,其当事人是基于最新的政权更迭发展,致使答辩人(贾马)的证人,由传票证人转换成自愿证人,而指示撤回上述申请。

杨美盈的代表律师并不反对贾马的要求。

法庭随后批准贾马的要求,并择定于4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以择定杨美盈起诉贾马的审讯日期。

法庭今天原本是要裁决是否批准贾马就两宗诽谤诉讼,所提出的联审申请。

杨美盈所入禀的诉讼是由罗扎娜承审,郭素沁所提出的诉讼则是由高庭司法专员郭树顺听审。



传票证人转成自愿证人

莫哈末纳斯尔过后告诉马新社,其当事人之前要求两案联审是为了节省法庭的成本和时间,但随着传票证人转换成自愿证人,成本的问题就不复存在。

作为起诉人的郭素沁和杨美盈分别于2017年4月6日和6月14日入禀诉讼,并将贾马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杨美盈和郭素沁指出,贾马就该基金会资金的课题,针对她们发表含诽谤意味的声明,而有关言论也获印刷和电子媒体刊登,并上载至贾马的面簿账号。

两名起诉人说,这番言论给人的印象是,她们已滥用上述资金中饱私囊,并且是一名没操守和不可信赖的人。

杨美盈和郭素沁分别要求索取普通赔偿500万令吉和100万令吉、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以及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或其任何代理,重复发表有关的诽谤言论。

反应

 

要闻

网络公审涉诽谤违隐私权 律师:受害者可提出诉讼

(八打灵再也18日讯)执业律师巴斯蒂安认为,在社交媒体发帖羞辱那些不参与抵制与以色列相关产品的人士,违反了隐私法,在帖文中被曝光的人士可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开斋节期间,麦当劳和肯德基等快餐连锁店挤满顾客的照片在网络疯传,有人竟把这些前去用餐的顾客称作为“狗”,部分还直接拍下视频公审对方。

巴斯蒂安律师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这类社交媒体帖文已违反了隐私法,受影响的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大马“公认的权利”。

他说,那些在这些帖子中被曝光的人也可以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如果帖文暗示图片或视频中的人从事了令人厌恶的行为或有损他们在公众眼中声誉的事情,那么它可能构成诽谤。”

他表示,这些帖文可能违反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该法令赋予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此类帖文可能煽动暴力或破坏和平,就属于588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范围,这是滥用媒体。”

他说,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将分享淫秽、不雅、虚假、冒犯和威胁的内容,意图冒犯、虐待、威胁或骚扰他人的在线内容定为犯罪。

“在关丹已发生人身暴力或人身暴力威胁。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礼节的范围,”文达贡补充道。

彭亨州增卡市的40岁巫裔男小贩于4月12日晚上10时25分,与家人在双溪依萨的麦当劳快餐店用餐时,遭抵制该快餐店的一群陌生男子辱骂和挑衅。

据了解,该群男子叫事主来到快餐店前,其中一人对他爆粗和挑衅,但事主不予理会并继续用餐。

当事主一家用餐完毕,离开快餐店时,该群男子再次挑衅,并指事主是“笨蛋光头、吃猪油及喝猪水”。当事主要与他们理论时,其中一人拿起头盔递给同伴,后者威胁将以头盔殴打事主。

警方较后针对巫裔小贩光顾麦当劳被辱骂和挑衅的投报,逮捕5名嫌犯,他们是年龄介于27至43岁的本地男子。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因刑事恐吓罪调查此案,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律师巴尔吉特表示,未经顾客同意在此类商店拍摄顾客的照片是非法的,并且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他说,这些视频的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帖文可能看到未成年人的面孔,这也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在该法令下,规定了媒体报道和出版有关弱势儿童的限制。

“不能透露儿童的身份,这是违法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可采取行动。”

“(这些帖文)当局必须调查,绝不能听之任之。”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