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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陈映凭:刘特佐有检阅供词

纳沙鲁丁为第九名辩方证人。

(吉隆坡3日讯)大马反贪会高级助理专员陈映凭证实,刘特佐录取口供后,有获机会重新检阅供词,并在供词上签名。

他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第11名辩方证人。他说,他是2015年11月27日在阿布扎比的瑰丽酒店,向刘特佐录取了长达26页的供词。



他今天首次上庭,并在辩方代表律师法罕烈引导下,核实刘特佐的供词;此份供词最后列为辩方证物。

另外,法庭也接纳反贪会提呈布城首要公司集团执行董事(财务)李德龙(译音)录取的口供,并将之列为辩方证物。

早前,法庭传召第10名辩方证人,即反贪会高级助理专员阿兹哈里供证,后者证实他2015年7月22日在布城反贪会总部,录取李德龙的口供。

根据布城首要公司集团董事经理拿督罗斯曼于2 月26日的庭上证词,李德龙是该集团的执行董事(财务)。

此外,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今日继续盘问辩方第九名证人,即曾参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调查工作的反贪会助理专员纳沙鲁丁。



纳沙鲁丁证实,反贪会官员哈法斯于2015年11月27日晚上7时20分,在沙地阿拉伯录取商人陈金隆(译音)的口供,并于晚上7时45分结束历时25分钟的录供环节。

根早前的媒体报道,陈金隆是刘特佐的生意伙伴。

“不知是否有人为陈金隆准备供词”

纳沙鲁丁证实,陈金隆接受反贪会录供前,事先将已备妥的供词交给哈法斯,有关供词之后以“复制和粘贴”的方式,贴入反贪会的供词格式范本。

他说,陈金隆在其备妥的供词被贴入反贪会的供词格式范本后,在该供词内签名。

他坦言,他并不知道陈金隆是否背后有人为他准备供词,也同意反贪会在录取口供时,并没有进行问答环节。

他说,他担任1MDB案查案官至2018年5月,因有其他任务在身,而查案官工作转交诺艾达接管。

此外,他也提到反贪会向陈金隆及一名自称为沙地阿拉伯沙勿阿都阿兹王子的代表,即莫哈末阿都拉古曼的人士录取口供时,有一名律师,西华慕基亚也在场。

他说,不过,他不确定西华慕基亚代表谁人,也不知道他的角色。

辩方周三(4 日)将传召西华慕基亚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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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非政府组织 非法集团洗黑钱

(吉隆坡11日讯)警方揭露,有赌博、贩毒、走私和敲诈勒索集团,通过捐款给非政府组织为非法活动收益的掩饰。

这种掩人耳目的手段,包括支付佣金给接受来自非法收益的捐款的非政府组织。

警方洗黑钱刑事调查组主任拿督莫哈末哈斯布拉说,该组也接到关于利用非政府组织来洗黑钱的情报。

他说,这些非政府组织利用其非政府组织实体的名义,向从事赌博、贩毒、走私、敲诈勒索等非法活动的集团收取资金。

“这些集团将像捐赠一样向非政府组织捐款。然后,这笔捐款将重新回到非法集团手上,一些非政府组织会因此获得支付佣金。”

莫哈末哈斯布拉对《都会日报》说,非法集团也会利用非政府组织寻找新集团成员,以“招募新人”参与他们所进行的非法活动。

他说,此外,非政府组织以其名义向公众收取捐款,但钱并没有进到相关方面,而是用于相关组织中某些人士及个人。

他进一步指出,也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在所提供的服务上向公众收费。

“然后这些付款就用来推动组织的活动,和发展组织,从而提高组织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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