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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票冒充签名
被告判监1天罚4千

(吉隆坡2日讯)一名私人司机承认在2万令吉的支票冒充签名,而被推事庭判监1天及罚款4000令吉。

该名被告是现年53岁的莫哈末再尼,推事道菲谕令被告若无法支付罚款,就以坐牢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莫哈末再尼在2万令吉的支票冒充前雇主莫达哈欣的签名,意图于1月24日早上10时在敦拉萨路马来亚银行行骗。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伪造文件)下面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7年及罚款。

主控官努丽雅依莉娜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向被告施予相称刑罚作为惩戒,惟被告代表律师慕尼斯威尔则以其当事人是首次犯错为由,要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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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出纳员离职偷支票簿 假冒公司发自己百万花红

(北京6日讯)中国上海一名许姓男子近日向已离开5年的前公司要求分红,认为自己是元老做出不少贡献,但遭拒绝而心生不满。因他先前曾在该公司负责出纳的工作,离职时偷走了公章、支票簿,一气之下,开给自己一张人民币170万元(约112万令吉)的支票作为年终奖金。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4年至2018年期间,许姓男子在由自己表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做出纳。他的表姐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表姐过世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表姐夫。

许姓男子认为,表姐公司创立至今,自己也曾作为公司元老为公司做了不少贡献,理应得到奖励,2016年底,他曾向表姐夫开口索要公司分红,被对方拒绝几次后,便一直心存不满。

2018年,由于公司业务调整和人事变动,许姓男子选择了离开,却把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簿也偷偷带走了。今年初,他被表姐夫再次拒绝分红一事后,便利用这些公章,拿着前公司的支票,利用公司支票兑付漏洞,通过虚假勾对验收单据、伪造审批人签字等手段,到银行取出了170余万元,给自己发“年终”。

报道指出,警方逮捕他到案后,许姓男子对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许姓男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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