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

林佩琦封影后
终有信心自称演员

林佩琦表示获奖后工作机会也相较多了,也透露正在洽谈着一部外国电影,但详情不便多说。

(吉隆坡28日讯)美后出身的大马女星林佩琦,日前凭李添兴执导的《姐妹》获得2019年吉隆坡影评人协会颁发最佳女主角,她周四在媒体联访中分享感言,直言在接到通知时还以为是开玩笑,“我不是科班出身,一开始先拍广告,后来才进入电视组,演员对当时的我来说真的没有概念。”

她认为演员是一个很专业的称呼,而自己一直不敢自称是演员,对外仅用 “自由业者” 来介绍自己,所以后来到美国念表演课程,再获得这个影后宝座她才告诉自己:“嗯,应该有一点自信了”。



暂无生子计划

虽然主办单位并没有颁发奖座,但林佩琦透露演技受到肯定比奖座更重要,“我得知获奖后,老公对我说了一句‘我以你为荣’,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去年与袁锦伦结婚后,可有生孩子计划?她笑说现今东西那么贵,表示暂时没有这个想法,但有意去做人工冻胚胎。

反应

 

要闻

莎高庭推翻登记局说法 2姐妹裁定非回教徒

(吉隆坡12日讯)莎阿南高庭裁定2姐妹从未成为回教徒,这也与国民登记局和雪兰莪回教宗教理事会声称2人出生在回教信仰家庭的说法相反。

司法专员锺耀才(译音)周一(8日)允许 20 岁的尼瓦达(Nivethah)与19岁的斯韦达(Swetha)的原诉传票,即要求声明他们始终信仰的是兴都教。

《当今大马》联系该姐妹俩的律师古迪亚星时,对方证实在这起诉讼中取得成功。

国民登记局总监与被告马依斯辩称,姐妹俩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出生,是回教徒,2人尝试放弃回教,这将阻止莎阿南民事法庭审理原诉传票。

父母皆不是回教徒

被告所依据的论点是,雪兰莪州的回教法规定,这对姐妹是非结婚产子,父亲是兴都教徒,母亲据称是回教徒,由于母亲的信仰,姐妹2 人出生后,也就顺理成章是回教徒。

根据判决书副本,高庭不同意辩护方的论点,并指出两人的母亲从一开始就不是回教徒。

锺耀才表示,这是因为母亲是非结婚所生子女,祖母是回教徒,祖父是非回教徒。

他指出,这代表2003年回教宗教管理法令(雪兰莪州法令》和2003年回家庭法令(雪兰莪州法令)不适用于姐妹俩的信仰。

他补充说,姐妹俩的处境和解决方案包含在2021年最高法院对罗斯里惹的标干性裁决。罗斯里惹被宣判从未成为回教徒,因为她是回教徒与非回教徒父母非结婚所生。

司法专员也要求辩方向姐妹俩支付1万令吉的堂费。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卡马鲁查曼阿里夫与索菲雅律师事务所。

总检察署的国民登记局代表律师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他们尚未收到是否要提出上诉的指示。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