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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PBB董事经理对被捕感震惊
“不知2户头属纳吉”

在审讯展延一天后,纳吉继续出庭面审。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今日续审,布城首要公司集团(PBB)董事经理拿督罗斯曼指出,他在2015年被反贪会逮捕和盘问时,才知道代号为“AmPrivate Banking-MY”及“AmPrivate Banking-1MY”,皆为纳吉的银行户头。 

首次出庭的第8名辩方证人罗斯曼指出,他在当时被反贪会官员告知后,才知SRC是政府全权拥有的公司。



罗斯曼说,自己得知反贪会怀疑他合谋涉及SRC公司及纳吉银行户头之间的资金转账。

他透露,在2015年7月24日被反贪会逮捕后,自己感到震惊和困惑,也被当局延扣至7月28日。 

罗斯曼以第8名辩方证人身分出庭。

他说,随着自己向调查官解释,(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是发起和指示资金转账的人,并欺骗了自己,因为他不知道SRC是政府所持有的公司和‘AmPrivate Banking-MY’以及‘AmPrivate Banking-1MY’是纳吉的银行户头,而有鉴于上述解释,他在延扣届满後获释。 

联络刘特佐李德龙不果

“获释后曾尝试联络刘特佐、PBB执行董事(财务)李德龙(译音)以及他相信与他俩同夥的人士,但无人回应。”



他披露,刘特佐曾告知他有关1亿7000万令吉款项,分别在2014年7月8日(3500万令吉)、14日(1亿500万令吉)及8月8日(3000万令吉),被汇入布城首要公司集团旗下的其中一家公司,即Putra Perdana建筑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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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案官:叙述方式录供 有给机会纳吉解释

(吉隆坡26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接受反贪会的调查时,有很多机会针对指控作出解释。

她说,反贪会以叙述方式向纳吉问话和录取他的口供。

诺艾达今日在高庭审理纳吉涉及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中,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时,这么说。

纳吉被控挪用公司款项。

诺艾达说,反贪会录取纳吉的口供时,并没有提到特定的问题。不过当参照文件时,官员要纳吉充分解释,包括跟问题有关的行动和事件。

“我们发问及以叙述方式记录纳吉所说的,并且给了他详细解释的机会。

“我相信相当我们向纳吉出示这些文件时,有向他提出问题。”

旺阿兹万较早时指诺艾达只是出示文件但没有提到任何特别的刑事指控,不过诺艾达不同意律师的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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