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辩方第7证人证词未完整
纳吉谨见元首案件展延

纳吉(右)抵达法庭时与旁人有说有笑。

【SRC洗黑钱案审讯】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控状案原定于今日续审,惟在辩方仍未完成布城首要公司集团董事经理拿督罗斯曼的证词,造成此案延至明日续审。



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也告诉法官,其当事人纳吉需在今日上午10时30分离开法庭大厦,前往吉隆坡世贸中心的巫统总部出席一项会议,并在上午11时到国家王宫觐见国家元首。

此案原定于今日迈入被告自辩阶段的第24天,辩方代表律师法罕烈在开庭时告知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辩方原定今日传召第7名辩方证人罗斯曼出庭供证。

法罕烈解释,由于辩方昨日获得控方提供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以及SRC公司总执行长聂法依扎等人,在此案调查时接受反贪会录供的证词,因此辩方需和罗斯曼核实他们的证词内容后,才完成罗斯曼的证词。

他说,辩方昨日下午5时30分将罗斯曼证词的草稿交给控方,辩方于今早10时30分与罗丝曼的代表律师会面,以确保完成其最终版本的证词。

沙菲依说,辩方将在传召罗斯曼出庭供证后,传召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调查工作的反贪会助理专员纳沙鲁丁出庭供证。



沙菲依也告知法官,辩方计划针对反贪会于1月8日公布的1MDB案录音档,传召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花、反贪会前首席专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纳吉前机要秘书丹斯里苏克里以及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出庭供证。

法官最终谕令辩方需在今日下午5时前,将罗斯曼的证词交给控方,允准此案延至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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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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