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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令者罚款取消执照或坐牢
隆禁塑袋吸管 下月严捉

隆市已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违例的业者将被对付。(档案照)

(吉隆坡21日讯)今年1月1日起,联邦直辖区内禁止使用塑料吸管及一次性使用的塑料袋,违令或违例的营业执照持有者,可在地方政府法令或直辖区各相关条例下被对付,轻者罚款,重者甚至可坐牢。

此前,所有联邦直辖区发出的营业执照,于2017年1月1日起,都须执行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产品。



从今年3月1日起,吉隆坡市政厅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没遵守条例的营业执照持有者。

根据吉隆坡市政厅企业策划局主任凯鲁阿米尔本月20日发出的文告,任何不愿或不遵守这项指示的营业执照拥有者,都可在地方政府法令下,或2016年吉隆坡直辖区小贩营业执照条例、2016年吉隆坡直辖区巴刹营业执照条例、2016年吉隆坡直辖区贸易、商业及工业执照条例及2016年食品置放执照条例下被对付。

业者常为打包饮料者提供塑料吸管。

打造成绿色社区

文告指上述举措符合政府意愿,即将联邦直辖区打造成绿色社区及免于环境污染,促进人民健康与和谐。

与此同时,根据吉隆坡市长发出的“商业执照附加条例通告”,2017年9月1日起,商业执照持有者被禁使用俗称“宝丽龙”的聚苯乙烯产品、一次性的塑料袋,而必须使用可生物降解的产品,这些被允许使用的可生物降解产品,需获思灵的SIRIM ECO-001:2018 或SIRIM ECO-009:2016可生物降解级别认证。



持有营业执照者允许向消费者征收20仙可生物降解包装费用。

文告强调,今年3月1日起,当局将采取严厉执法行动,违反附加条例者可在2016年吉隆坡直辖区小贩营业执照条例、2016 年吉隆坡直辖区巴刹营业执照条例、2016 年吉隆坡直辖区贸易、商业及工业执照条例、及2016年食品置放执照条例被对付,或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 条文)下被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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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芙市厅落实执照申请条件 禁商家店铺转租外劳

(芙蓉20日讯)为了杜绝外籍人士在芙蓉市政厅范围营业及维护本地人民的就业率,芙蓉市政厅已落实营业执照申请条件,违反条约的商家将被吊销执照。

他于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明上述事项,随行者尚有芙蓉市议员黄健玮及庄雪和。
李凯业表示,许多商家在获得营业执照后将店铺转租给非公民经营,尤其是汝来及芙蓉市中心一带的商家。

他说,为了遏制此现象,芙蓉行政议会于去年11月更新了申请营业执照的条件,除了条例1,其他条例如“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或出借”等均已实施。

他披露,条例1为“执照申请者需先注册并获取内陆税收局的账户号码,才能申请营业执照(夜市、流动等小贩等除外)。”

违反条例吊销执照

接下来要申请营业执照的申请者,或是要更新执照的商家,但凡违反任意一项条例,都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他指出,行政议会通过上述政策后,州政府于1月9日发出正式信函,勒令所有地方政府须遵循该政策。

他补充,在他的争取下,条例1终于在3月14日获准,并将在不日落实。
李凯业说,市政厅和内陆税收局已于上月签订谅解备忘录,交换营业者的资讯,以便二者能够有效地采取取缔行动。

“落实新政策并非为了增加繁文缛节,而是为了更有效地阻止营业者滥用执照。”
他进一步强调,新政策将有助于森州政府和芙蓉市政厅控制与维护当地贸易商的利益,也可阻止非公民参与该业务或滥用营业执照。

“原来我们是通过取缔违规商家以进行管控,但这并不能从根源制止问题,许多商家停业两天便‘重振旗鼓’。”

在同个会议上也通过了许多政策,其中包括商家必须有30%的本地员工、收银员须为大马公民等。如有违反,地方政府可依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7条文(未持合法营业执照)取消该商家的执照。

他也透露,有7个商家被发现违反了上述条例,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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