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控方就换法官裁决上诉
东姑安南贪污案展期审

东姑安南神态轻松。

(吉隆坡18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贪污100万令吉案,改由另一名法官接手。

上诉庭是在上周三裁决原本审理此案的法官纳兹兰必须退审,并谕令案件移交其他高庭。



纳兹兰在今天的案件管理程序说,他已获悉上诉庭的裁决。

“案件移交第4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

随后在莫哈末嘉米尔面前,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告诉法庭,控方已就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请定下一个过堂日期,以及展延早前已定下的审讯,直到(控方)向联邦法院所提出的上诉有结果为止。”

莫哈末嘉米尔批准展延申请,并择定此案于3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



截至目前,已有两名证人在纳兹兰面前供证。

纳兹兰在去年9月20日驳回东姑安南要求他退审的申请,不满裁决的东姑安南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东姑安南是基于纳兹兰已研读及考量商人拿督陈英文的案情,因此要求这名法官退审。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是在2018年11月15日被控,他被指向陈英文收受100万令吉贿金,以批准提高一家公司在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申请,他否认有罪。

此举是作为协助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提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容积率申请,获隆市政厅批准的酬劳。

陈英文承认串谋

他被指于2013年12月27日在敦依斯迈路太子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交替控状指出,被告通过300109号的大众银行支票,向陈英文收取属于贵重物品的1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陈英文在去年9月17日承认与东姑安南串谋的罪名,被纳兹兰宣判罚款1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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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涉嫌向律师楼索贿 2银行职员延扣4天

(马六甲18日讯)两名银行职员因涉嫌向多家律师楼索讨及接受共31万6064令吉贿金,遭反贪会逮捕。

两人年龄分别为35岁和43岁,他们昨午受召到甲州反贪会办公室录供后被捕,并于今早由反贪会官员押往法庭申请延长扣留4天,协助调查。

35岁男子是甲州某银行的前职员,43岁男子则在八打灵的银行总部任职;他们疑接受贿赂以便提供银行的房地产借贷案件资料给数家律师楼。

甲州反贪会主席阿迪苏比安证实两名男子被捕,该局目前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16 (a)(A) 条文(接受贿赂罪)调查。

根据法令,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及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

推事庭推事娜比拉允许被嫌犯即日被扣至本月21日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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