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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运财:交7人小组跟进
未获重建林明家园官函

叶运财(右三)主持林明华团联合会会议。

(林明11日讯)林明华团主席叶运财说,截至今,还未收到有关重建灾民家园进展的官方回函。

因此,他说,将交给7人小组跟进处理。



“在获得明确信息及报告后,再进行下一步后续行动。”

官方由7人负责

他说,华团是负责筹款,而官方是由7人小组负责。

他是日前在林明客家公会召开的林明华团联合会第17届第6次理事会议上,如是说。

会上议程包括改选、清明节筹募义山基金及讨论火灾重建基金事宜等。



去年12月1日,叶运财在林明客家公会汇报筹款款项及后续工作时,公布“831林明华团赈灾小组”截至去年11月12日,成功筹获90万9531令吉86仙,而这笔善款是为林明百年大火灾重建家园发动的筹款运动。

当时,他表示,还在等待林明州议员拿督苏海米及林明街场乡村社区管理理事会主席里查,回复有关重建灾民家园进展事项及州政府如何安顿灾民计划等回函,并指若在这3个月内,或明年2月杪,还未到回复函件,届时将另再召开理事会,探讨如何处理捐款事宜,给予灾民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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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房屋重建复兴 购屋者协会:须全部业主同意

(吉隆坡9日讯)全国购屋者协会(HBA)对重建项目设立的75%居民同意门槛或称“集体出售”(en-bloc)提出替代方案,以避免业主财产遭剥夺。

该协会今天发文告指出,任何重建、复兴或更新计划都必须获得所有业主的同意。

“以任何百分比票数作为同意门槛都存在剥夺某些业主的财产之嫌,而且所谓的重建法也违反联邦宪法第13条文,为此,就算通过该法令,也不会使其合法化。”

该协会也表示,业主应该对重新开发其住房计划拥有自由决定权,而无需法律允许多数人和第3方凌驾于可能没有在世亲属或没有发言权的少数业主之宪法权利。

该协会说,我国已有土地征用法,其中包括有程序确保在进行强制征收时,考量到所有业主的利益和意见,而不仅仅是大多数业主的意见而已。

“通过定期维护可延长财产的使用寿命,比如透过翻新来保护、恢复,甚至修复破旧的建筑物可更具永续性。”

去年12月12日,有报道指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表示,该部提议对涉及整栋楼重建项目修法,即修改销售设定为只需获75%居民同意的门槛,而非原有的100%居民同意才能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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