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死刑替代委会交128页报告
刘伟强:将提呈内阁定夺

(布城11日讯)以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尊为首的强制性死刑替代刑罚研究委员会,经过4个月的研究与咨询后,今日提呈厚达128页的报告予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

刘伟强今日发文告说,有关报告涵盖多项替代刑罚的建议,而他将在未来数星期内,将报告提呈内阁讨论及定夺。



“接下来,内阁作出决定前,将会发表一份文件,公布该报告的发现和建议。

“在这4个月中,委员会不懈地工作,他们在全国各地与社会各阶层进行了对话和公众谘询,此外还谘询了包括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在内的国际专家。”

他补充,该委员会咨询的对象,包括罪案受害者家属、死囚家属、政府机构、宗教团体、公民组织及朝野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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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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