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做反对党却呈挺首相动议
林冠英讽伊党角色错乱

(北海9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揶揄伊斯兰党混淆政府与反对党的角色,竟然要在国会提呈支持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动议。

他说,通常信任票动议是由政府提呈,反对党则提呈不信任票动议。



他表示,不明白为何伊党要提呈有关动议,却不支持首相以前在国会提呈修宪动议,以恢复沙巴、砂拉越与马来亚平等的伙伴地位。

他今日上午出席槟州关税局的新春联欢会活动后,在记者会上针对伊党决定向国会下议院提呈支持动议,支持首相马哈迪继续任相至届满一事时这么说。

他揶揄伊党此举是反其道而行,也混淆了政府与反对党的角色。

“像以前希盟政府减薪10%救国,伊党丹州政府却宣布给予所有行政议员5万令吉特别奖励金,这是过去不曾发生的事。”

他也抨吉兰丹政府无法支付州内公务员薪水,却有能力购买14辆马赛地官车,显示伊党混淆了到底什么该做,什么不应该做。



询及首相接受网媒“马来亚邮报”(The Malaya Post)访问时,提到只有国会议员才能决定首相人选一事,林冠英反问媒体,为何只提问专访的一部分?他说首相在另一部分也有提到交棒给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这显示首相将履行承诺。

他也强调,首相已否认邀请反对党组成新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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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无权干涉355法修案 伊党:五大宗教咨理会涉煽动

(吉隆坡6日讯)伊斯兰党指出,修订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属回教事务,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发表意见的法定地位,而且干涉修订该法令已构成对种族、宗教和王室(3R)的煽动行为。

伊党因此促请政府对该理事在这项课题上所发表的颠倒和误导性言论作出回应,并尽快采取适当的行动。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发文告说,该理事会声称有关修订建议将制造两种刑事制度,不仅是误导,而且反映出该理事会对法律的严重无知。

“我们对该理事会再度对有关修订建议发表颠倒是非的立场感到遗憾和不满,并提出5个论据,加以反驳。”

他指此项于1965年制定的法令(355法令)曾两度经过修订,首次在1984年,把1000令吉的罚款额提高到5000令吉,监禁刑期从6个月增加至3年,附加6下鞭刑。

他强调,有关修订旨在与时并进提升回教法庭对审理回教刑事案件的权限。

他也指回教法庭可针对各州根据联邦宪法第九附表第二项(州)的第一细节下,立法所制定的罪行判处刑罚。

“联邦法院在以往案件中对各州立法权的界定,明确承认我国存在双重制度,其中包括苏马达瓦安(Sukma Darmawan)、ZI Publication Sdn. Bhd,以及最新的聂依琳等案件,亦显示法庭认同受排除条款约束的双重制度。”

伊党对修订355法令的5大论述:

1)双重法律体系在我国存在已久,即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制度,而联邦法院并没有完全消除州对未列入联邦犯罪清单的立法权。

2)伊党认为相关修订建议有助强化回教法律,这也符合国内大部分回教徒的民主意愿。

3)如果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认为修订建议不符合宪法,请问理事会这是否也表示355法令也违宪?若是,这是危险、恶意,以及完全没有根据的看法。

4)回教法不适用于非回教徒。鉴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解释或证明修订建议对非回教徒的影响,反之只是空口无凭,明显是在干预回教事务。

5)这也可被视为对回教在我国受联邦宪法保障的地位和实践,所掀起的一种回教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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