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公司关闭苦等23年
13矿工终获赔偿金

傅芝雅(后排左五)及沈春祥(后排左四)移交支票给13名矿工。

(林明3日讯)13名采矿工人苦等了23年,终于获得应有的赔偿金。

7名前矿工及6名前矿工家属今天在公正党德伦敦州议员沈春祥及首相署副部长傅芝雅的见证下,领取被拖欠23年总共10万2723令吉97仙的遣散费,其中华裔矿工共分得4万6414令吉25仙,而巫裔矿工则分得4万9509令吉72仙。



沈春祥表示,他已经兑现大选前的承诺,协助这批前矿工追讨应得的遣散费。

沈春祥是于昨天下午移交支票给13名前矿工及矿工家属时,如是表示。

同时,傅芝雅表示,她非常欣赏13名前矿工勇敢将此案件上诉到法庭;她认为,目前大马的劳工法律不完善。

被拖欠遣散费

其中一名领取赔偿金的矿工邓全(80岁)表示,等了23年,终于拿到应得的赔偿金,感到非常欣慰。



据了解,林明一家锡矿公司于1997年关闭,共有200名员工被拖欠遣散费,其中13名矿工通过劳工局上诉法庭为自己讨回公道。

关丹法庭也于1990年发出判令,该公司必须给13名前矿工发出赔偿金。2003年,彭亨州政府代为发出信件给予州劳工局,可是事件延至2008年依然没有下文,13名前矿工在2009年大选后,向关丹国会服务中心投诉寻求协助,直至现在才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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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韩国法院裁定日本 应赔偿慰安妇

(首尔24日讯)韩国法院23日裁定日本政府应赔偿二战期间韩国“慰安妇”受害者。

首尔高等法院当天裁定,日本政府应向16名原告每人支付2亿韩元(约72万令吉)的赔偿金,其中包括“慰安妇”受害者及遗属,推翻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裁决。

高等法院表示,根据习惯国际法,应认定韩国法院对日本政府具有裁判权,而法院认定原告确实受到被告的违法行为影响,被告即日本政府应支付合理抚慰金。

2016年12月,李容洙等”慰安妇“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慰安妇“受害者的家属21人针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日方向每位受害者赔偿2亿韩元。2021年4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日本享有不受韩国法院管辖的国家主权豁免权为由驳回诉讼。

然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同年1月就已故受害者裴春喜等12人方面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赔诉讼判处原告胜诉,与上述索赔案判决结果形成反差,引发争议。之后,第2起索赔案原告中15人不服判决,向首尔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日长提出抗议

日本政府23日召见韩驻日大使尹德敏、以日本外长上川洋子的名义发表谈话提出抗议,并要求韩政府“采取切实措施整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日本政府坚持说,根据1965年的双边协议,1910年至1945年日本侵略朝鲜半岛期间产生的所有问题,都已“彻底和最终”解决,两国在2015年达成的协议,“最终和不可逆转地”解决了慰安妇问题。

韩国外交部24日就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案原告胜诉一事表明原则性立场,称尊重韩日政府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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