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厕所发现焚后《可兰经》
警援侮辱宗教条文调查

(槟城22日讯)保安人员在回教堂厕所发现焚烧后的《可兰经》碎块,警方接到投报后,援引刑事法典第295条文(亵渎膜拜地点及蓄意侮辱宗教)调查此案。

槟岛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峇拉甘证实,警方接到一名在回教堂值勤的56岁保安人员投报,指于昨日下午5时25分,在峇央峇鲁一间回教堂的厕所内,发现被焚烧过的《可兰经》碎块。



他今日发文告说,有关回教堂是位于槟岛峇央峇鲁、众多回教徒常去膜拜的场所。

“投报者告知,有关回教堂开放给民众,当中也包括精神错乱者进入已是平常事。”

他说,该回教堂设有闭路电视,但并未覆盖到厕所范围。

他说,有关《可兰经》并非属于该回教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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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交非回教徒印可兰经 经理认罪罚款6千

(吉隆坡25日讯)印刷厂经理因违反可兰经印刷管制与执照局(LPPPQ)发出执照的条件,今早在推事庭面控,被告认罪,判罚款6000令吉。

42岁的依朵拉被控在2023年9月5日下午3时左右,将2540份可兰经送往非回教徒工厂装订成书,抵触1986年《可兰经》文印刷法令第5(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

推事诺娜塔莎裁决时谕令被告依朵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6个月替代,被告选择缴付罚款。

根据案情,有关当局是发觉被告所印刷的可兰经没有遵守LPPPQ发出执照的条件后,充公有关可兰经。

根据有关执照条件,执照持有者须确保可兰经的印刷、发行和出售程序都是由回教徒处理,同时确保可兰经的文字时时刻刻受到保护。

代表内政部的主控官莫哈末阿敏建议法官判处被告适当的刑罚,但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以此次是初犯为由,要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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