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遇见一只乌龟

虽然邻近就是潺潺流水,周围也是潮湿林荫,但我依然难以置信的会遇见一只乌龟(凸甲陆龟),因为这里好歹也是海拔1200公尺高的石礅山G.Stong上的山脊森林。



那乌龟就栏阻在山径上,一副慢条斯理,老态龙钟模样,伸出颈头似乎默许让我们从它身上跨身而过。但我还是童心未泯的把它提捉起来,拍了几张照,刹时间老乌龟即既惊惶又气急败坏,四肢不住摆动,颈项伸得老长(幸好抓不着我的手,不然被咬住手指就完了!),我想小小捉弄一下无伤大雅,拍好了就放回原处,然后继续上山去了。

两个小时后我们回撤下山再经过原地时,发现老乌龟还待在那里没离开,心中有些意外,但想想它也没有忙碌的理由,毕竟龟类是冷血动物,相对于体积相同大小的温血哺乳动物猫咪,它只需要猫咪三十份之一的食物,也就是15天才吃一顿,生活可悠闲了。

老乌龟脾气不小

但这次我似乎想错了,老乌龟竟然“脾气不小”。

原来它是内心纠结于刚才我的无礼举止,闷生着气才留在原地,而且它是想骂我一顿泄愤(说来奇怪,地球上的物种就是能感受彼此间的情绪),当我们再度跨过它拦阻在山径上的身躯时,老家伙就发飊了,只见它伸长颈子,对我们发出“嘶嘶”般的怒吼(真有点老人家责斥后生小子的气势),吓了咱们一跳,心想千万别被它咬着,传说乌龟一咬力若千钧,即使天空打雷它都不愿开颚。



我们落荒而逃,离开老远后依旧听得到老乌龟怒不可遏的“嘶嘶”不断,心中不觉好气又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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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无证饲养受保护动物 退休人士监1天罚13万

(吉隆坡23日讯)53岁的退休人士无证饲养受保护野生动物而被控上庭,他承认七项控状后,被判入狱一天,并罚款13万令吉。

濒危野生动物

被告王克冲(译名)拥有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黑池龟、马来潮龟、苏卡达陆龟、豹纹陆龟、靴脚陆龟、红耳龟及黄腹彩龟等等。

他于今年三月被控,在没有特别许证的情况下饲养濒危野生动物,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上述都是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第二附表所列出的受保护野生动物物种。

他于9月22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地方法庭认罪,法官阿兹鲁随后也宣布判决。

主控官是野生动物保护与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检控官莫哈末凯鲁。 

被告代表律师过去在辩护时强调,被告并没有伤害野生动物,只是把它们当作宠物饲养。

“被告把饲养乌龟当作爱好,从未伤害或虐待这些动物;相反,被告一直精心地照顾它们,从未让动物挨饿,甚至还经常让它们晒太阳。”

他表示,法案应该用来惩罚虐待动物的人,而不是爱护它们的人。

律师还指出,被告的右膝患有严重的骨关节炎,被建议进行手术,而且还要负责养家糊口。

“自案件开始以来,被告一直遭受精神痛苦,因此被告已寻求心理治疗。被告对此感到懊悔,并将此事视为一大教训。

律师以被告自始配合有关部门展开调查,为被告要求减低罚款,并只判一天的义务性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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