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不曾延长南北大道合约”
纳吉:林冠英污蔑我

(吉隆坡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反驳财政部长林冠英指责他延长南北大道特许经营权合约的言论,认为是后者试图污蔑他。

纳吉在面簿撰文说,他不曾延长南北大道合约一天。



他指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曾提及,第4任首相曾于1999年延长南北大道合约12年,即从2018年至2030年。

“第5任首相于2004年因为要承担第4任首相作出的赔偿而延长合约8年,即从2030至2038年;之后现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第7任首相)及林冠英再延长合约20年至2058年。”

纳吉提及,南北大道于2011年接管了联邦高速公路数个收费站,延长20年特许经营权(2018到2038年)以作为给予南北大道的赔偿,但当国阵政府有更多钱支付南北大道赔偿额后,于2018宣布取消被延长收费的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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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附录案】资深律师:苏丹可派代表供证

(莎阿南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质疑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案件,资深律师认为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可被传唤作证,惟证词只能由苏丹陛下的法律代表在法庭上提供。

资深律师莫哈末哈聂夫说,特赦或附录令属于官方事务,可由陛下的法律代表作证,因为国家元首或苏丹不能像普通人一般被带上庭,因为这会玷污苏丹的地位。

“除非殿下是严重犯罪案审讯的直接证人,例如谋杀。如果陛下是事件目击者,陛下就必须出庭作为直接证人作证。”

他受《阳光日报》询问时说,只有特定案件会下令在内庭进行审讯,即进行闭门审讯。

这涉及几件事,包括考虑安全问题,有时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但关系到国家尊严。

他说,法庭可以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53条,酌情决定是否在内容审讯。
 
吉隆坡高庭昨日聆审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但考虑到辩方所呈的宣誓书内容敏感,因而获准进入内庭审理。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称,此举(内庭)是为了方便他透露以宣誓书支持纳吉申请的“关键证人”身分。

纳吉是在4月1日,为寻求高庭谕令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作出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向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

根据纳吉的申请通知书,他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于1月29日,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也存在有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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